央行:廢止《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等5件規章
| 編輯: 白宇坤 | 時間: 2018-02-27 09:48:07 | 來源: 人民網 |
央行官網今日發佈公告稱,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2017年12月31日前發佈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現決定:廢止《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96)匯資函字第187號文印發)等5件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83)銀發字第381號)等61件規章繼續有效。
其中,廢止的5件規章目錄為:
一、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96)匯資函字第187號文印發)
二、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暫行辦法((96)匯管函字第211號文印發)
三、有價單證及重要空白憑證管理辦法(銀發〔1997〕163號文印發)
四、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銀發〔1997〕265號文印發)
五、裝幀流通人民幣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第4號發佈,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1號修訂)
(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 記者 羅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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