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多措並舉保護湖泊

俄羅斯湖泊的淡水存量約佔全球四分之一;依據總徑流量計算,其水力資源居世界第二位。面對如此豐富的自然饋贈,俄羅斯非常重視保護湖泊生態和湖區環境,並且針對問題採取相應對策。

 

資源豐富

 

俄西北部的卡累利阿地區是俄湖泊最為集中的區域,擁有歐洲第一大淡水湖拉多加湖和第二大淡水湖奧涅加湖。當地在湖泊保護方面,深受20世紀70年代“人類聚居學”理論創始人、希臘城市規劃學家康斯坦丁諾斯·佐克西亞季斯主張的國土利用最佳結構圖的影響。

 

該理論主張各國陸地領土的40%應是自然保護區,禁止用於任何經濟活動;42%的國土可在不破壞自然生態群落的基礎上用於有限的林業開發和休閒旅遊;10.5%的領土留作耕地;7.3%的土地用於國民居住,建設交通設施,開展輕工業生産;0.2%的國土用於重工業生産和廢料堆放。

 

與之相對照,俄羅斯森林覆蓋面積超過其國土的50%,耕地面積僅佔7.3%。在佔其領土四分之三的亞洲部分,僅在交通要道沿線零星分佈著一些人口數萬的小城市。該國4大工業區中的3個——莫斯科工業區、烏拉爾工業區和新西伯利亞工業區均遠離大湖分佈區,距離其西北部大湖區最近的聖彼得堡工業區主要生産食品、紡織品以及在海港區造船。

 

從總體上看,包括湖泊在內的俄生態環境在承載現有經濟壓力方面,有巨大先天優勢。

 

處罰嚴重

 

在俄羅斯聯邦刑法中,針對污染破壞湖泊和其他生態環境的行為有專門條款。

 

例如,刑法規定,凡是對包括湖泊、河流等在內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破壞其水質、導致水資源枯竭或者改變其自然特徵且造成該水域動植物資源嚴重受損的自然人,可視其違法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刑法還規定,對於因污染破壞水體危害人體健康、造成動物大批死亡者,須將其接受處罰的時間期限延長1至3倍,或判處有期徒刑最多2年。對於因觸犯這些條款、過失致人死亡者,可判處有期徒刑最多5年。

 

俄國家杜馬(議會下院)議員認為上述條款沒有規定如何處罰違法單位的法人,存在漏洞。因此俄正在制定刑法環保條款修正案,擬對造成水域污染的單位法人和對自然人分別予以相應的處罰。

 

此外,刑法還規定,對於石油嚴重泄漏等重大案件導致生態災難的責任人,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措施多樣

 

近年來,俄羅斯為保護湖泊生態採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2013年,貝加爾湖南端一家經營了約50年的造紙廠被徹底關閉,消除了對貝加爾湖造成生態危害的最大源頭。廠區的廢料填埋場已被澆築水泥封存,其餘廠區地表已鋪上適宜種植的土壤。

 

在修建運輸石油的管道時,當地政府將石油管道距離貝加爾湖湖岸的距離由傳統法規要求的30米延伸到300米,最終又敲定為相距800米。專家認為在這一距離上,即使發生地震,泄漏的石油也不會在救援力量到達前污染湖水。此外,該管道的安全加固技術可使其在湖邊運送石油的環保風險僅相當於鐵路運輸的十萬分之一。

 

在緊鄰俄第二大城市聖彼得堡的拉多加湖,當地林業公司在採伐樹木後會在湖中和流入該湖的河裏散放木排,讓其漂到目的地。為了杜絕這一行為造成的水質富營養化和部分樹木、枝葉腐爛造成的污染,當地政府不久前徹底叫停了這種已延續多年的運輸方式。

 

不過,也有俄專家指出,目前部分湖區分佈的一些企業還存在環保技術落後,環保部門檢查力度、頻率不夠,企業法人和自然人違法成本偏低,部分地區的垃圾污染水體問題久拖不決等難題,尚有待各方跨區域協調聯動、密切協作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