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洋垃圾近1300噸 6名臺籍被告人被判刑

據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該院日前對莊某秩等6名臺籍被告人被控走私廢物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走私近1300噸舊服裝入境,構成走私廢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到二年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間,莊某秩等6名被告人駕駛貨船,先後從香港、韓國釜山等地以海上偷運方式,走私1299.97噸舊服裝入境。2017年5月25日,被告人駕船從韓國釜山港運載舊服裝354.15噸走私入境時,被廈門海關緝私局所屬漳州分局、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第三支隊聯合查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莊某秩等6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將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非法運入境內,已構成走私廢物罪。法院依據6名被告人參與走私的地位、作用、數量和次數,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到二年不等,並處罰金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對扣押在案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等設備予以沒收。

 

據悉,走私入境的舊服裝往往來源於境外垃圾場、廢品處理廠,甚至是醫院、殯儀館等,帶有大量病毒、細菌且未經消毒。走私入境後,經過簡單分揀、漂洗後即流入夜市、地攤、網店等銷售渠道,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新華社福州電 記者王成、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