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明確新個稅法實施分三階段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8-09-11 10:16:25 | 來源: 法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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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就2018年第四季度納稅人適用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對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
明確薪金所得減除費用和稅率
根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我國個稅施行3%到45%七檔稅率。以月薪計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的部分適用3%稅率,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適用10%稅率,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適用20%稅率,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適用25%稅率,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適用30%稅率,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適用35%稅率,超過80000元的部分適用45%稅率。
另外,通知顯示,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産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執行,前三季度減除費用按照3500元/月執行。
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取得的生産經營所得,用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計算應納前三季度稅額和應納第四季度稅額,其中應納前三季度稅額按照稅法修改前規定的稅率和前三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應納第四季度稅額按照本通知所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稅法修改後規定的稅率)和第四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
稅率表二明確,個人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0元的按5%徵稅,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超過500000元的部分35%徵稅。
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明年起實施
此次新個稅法最大的亮點還在於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作為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今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提高,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還將動態調整。”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給納稅人吃下了“定心丸”。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介紹,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規定出臺以後,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簡化操作,稅務總局將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操作辦法。在具體操作中,初步從四方面考慮:
申報就能扣除。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就能享受扣除。申報時儘量減少資料報送、簡化辦稅流程,相關資料和憑證儘量不用報送到稅務機關。
預繳就能享受。個人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大家在每個月的預繳環節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紅利了。
未扣可以退稅。如果大家沒有將自己的相關信息告訴單位,預扣預繳環節沒有享受到或者沒有享受到位的,也不用著急,可以到第二年辦理匯算清繳的時候申請退稅,稅務機關將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稅服務。
多方信息共享。在這次個稅改革中,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稅務部門確保過渡期政策落地
稅務總局指出,新個稅法實施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為過渡期政策準備階段;第二階段,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過渡期政策執行以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以下簡稱“新稅制”)實施準備階段;第三階段,2019年1月1日起為新稅制全面實施階段。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和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確保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工資、薪金所得先行執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並適用新稅率表,以及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適用新稅率表的新稅法過渡期政策切實有效落地。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聚焦政策宣傳、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三大核心任務。
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夯實基礎,做好信息系統升級切換,保障系統平穩運行。要優化服務,積極提升服務質效,立即組織開展稅務系統內部和面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培訓、輔導,使廣大稅務幹部深入領會過渡期政策核心要義,熟練掌握政策規定,準確把握宣傳口徑,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理解好、運用好、執行好過渡期政策。各地要合理調配辦稅服務廳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資源,暢通涉稅諮詢渠道,落實好首問責任制,快速回應納稅人關切的熱點問題。加強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提高納稅服務投訴辦理效率,對納稅服務投訴即時辦理、限時辦結。
稅務總局還提醒各地稅務部門密切跟蹤政策實施效果,有效回應社會關切,及時上報並妥善解決過渡期政策落實中發現和社會反映的有關問題。要認真做好過渡期政策落實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和整理工作,積極、有效開展過渡期政策效應分析,促進過渡期政策平穩落地。(記者 蔡岩紅 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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