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佈最終裁定 對原産美日進口氫碘酸徵反傾銷稅
|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8-10-16 10:05:59 | 來源: 人民日報 |
10月15日,商務部發佈2018年第80號公告,公佈對原産于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裁定原産于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存在傾銷,國內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對上述産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1.1%-123.4%,徵收期限為5年。
應國內氫碘酸産業申請,商務部于2017年10月16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基礎上于2018年6月16日公佈了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上述最終裁定。(人民日報電 記者王珂)
新聞推薦
- “聯大第2758號決議與台灣問題”學術研討會在京舉行2026-10-16
- 8月台灣製造業加班工時創46年同月新高2026-10-16
- 第七屆海峽兩岸(陝西)經貿科技合作大會在西安開幕2026-10-16
- 第十屆“台灣青年看武漢 魅力江城隨手拍”活動在武漢開營2026-10-16
- AI賦能光影創作 家書情係兩岸同心2026-10-16
- 根親為橋連兩岸 千年祖地聚同心——信陽固始系列對臺交流活動綜述2026-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