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佈最終裁定 對原産美日進口氫碘酸徵反傾銷稅
|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8-10-16 10:05:59 | 來源: 人民日報 |
10月15日,商務部發佈2018年第80號公告,公佈對原産于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裁定原産于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存在傾銷,國內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對上述産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1.1%-123.4%,徵收期限為5年。
應國內氫碘酸産業申請,商務部于2017年10月16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基礎上于2018年6月16日公佈了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上述最終裁定。(人民日報電 記者王珂)
新聞推薦
- 解碼“十五五”|三大城市群,合力進階2026-07-23
- 九載和歌同行 兩岸青年交流的三重跨越2026-07-23
- 航行警告!台灣海峽部分海域進行實彈射擊 禁止進入2026-07-23
- 菲律賓兩公務船侵闖中國黃岩島管轄海域 中國海警依法驅離2026-07-23
- 國臺辦:哪有同胞的期待和訴求,哪就會有祖國的關愛和守護2026-07-22
- 國臺辦:樂見台灣同胞用上大陸好的産品 ,限制阻撓大陸好産品入臺的是民進黨當局2026-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