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三地委主席:大橋共建共管機制運行高效管用

港珠澳大橋工程涉及“一國兩制”下不同法律體系和技術管理標準,統籌協調工作受關注。港珠澳大橋三地聯合工作委員會主席、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葛長偉近日在珠海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大橋項目的共建共管機制運行高效管用。

 

據葛長偉介紹,大橋主體工程總投資480.68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資本金204億元,中央和廣東省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出資比例約為44.5%、42.9%和12.6%。大橋主體工程其餘資金由項目法人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向銀行貸款。此外,三地口岸和連接線有關工程,由三地政府各自出資並自行組織建設。

 

葛長偉表示,大橋設計使用壽命120年,在內地標準基礎上,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吸納港澳相關規範和技術標準,建立大橋主體工程專用技術標準體系,確保大橋高起點、高水準開展建設。

 

他介紹,為保障工程順利推進,該項目設立了中央專責小組、三地聯合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三地委”)、港珠澳大橋管理局的三級共建共管架構。

 

其中,三地委共9名委員,粵港澳各3名。該機構負責推動三地政府在港珠澳大橋涉及公共事務管理方面的協調與合作,包括協調同步建成主體部分和各地部分的工程,協調三地政府制定和執行大橋的跨界通行政策等。三地委採取一致同意決策模式,確保每項決策都是三方共識。

 

據悉,9年來,粵港澳三方共召開三地委會議25次,三方工作例會和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百餘次,開展現場專題調研18次,及時對工程建設、品質監管、預算和資金管理、項目法人監管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

 

葛長偉表示,粵港澳三方完成了大橋開通運營涉及的大橋車輛規管和配額、跨境機動車保險及理賠等30多項政策的制定。實踐證明,共建共管機制的運行高效管用。

 

“港珠澳大橋作為首個由粵港澳三方合作共建共管的大型跨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過程是三方不斷溝通、深化合作的過程。”葛長偉表示,大橋順利建成,是粵港澳合作的成功範例,也為大灣區建設奠定良好基礎。相信大橋開通運營後,粵港澳三地深化合作將展現更加美好的前景。(中新社珠海電 記者 陳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