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保不會增加個人負擔

海峽飛虹消息(左妍冰、趙洋)日前,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將規範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增加了臺胞在兩岸“雙重參保”的負擔。對此,國務院臺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在今天(1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不存在增加個人負擔問題,並且有利於增進臺胞個人權益和保障。臺陸委會的説法純屬混淆視聽,誤導輿論,欺騙台灣民眾。      

 

馬曉光介紹説,台灣居民參加大陸社會保險共有5類,分別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按照《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第一,已在台灣參加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台灣居民,可以不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第二,工傷和生育保險均由大陸用人單位繳費,無需個人繳費。第三,醫療保險費用由大陸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但個人繳費的全部及單位繳費的一部分都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完全歸臺胞個人使用,並且參保臺胞的賬戶餘額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終止時一次性提取,如果參保人死亡還可以依法辦理繼承。      

 

馬曉光強調,大陸方面推出“31條措施”,體現的是“兩岸一家親”理念,旨在為臺胞、臺企來大陸生活、工作、創新創業提供更加有利的條件,共享大陸發展機遇。這是對兩岸同胞都有好處的事情,受到台灣同胞廣泛好評。而民進黨當局不斷編造各種謠言欺騙台灣民眾,限制台灣同胞獲得更大更好的發展機遇,達到其破壞兩岸關係的目的。民進黨的這些做法,損害的是台灣同胞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