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台灣當局不應將大陸人才拒于門外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歐洲商會發佈2019年度建議書,建議台灣當局應簡化招攬外來人才的有關規定,還認為台灣當局不應將大陸人才拒于門外。

 

歐洲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代表、律師許修豪指出,歐洲商會歡迎台灣進一步改革勞動規章,因為當前規定仍有欠缺彈性之處,尤其應排除資深高階員工與經理人適用一般員工的工時及加班費規定。

 

許修豪指出,針對招攬外來人才,台灣至少有4個相關規定,不僅彼此“疊床架屋”,還複雜到連當地人都很難看懂,就算翻譯成英文,外來人才大概也會因為看不懂而很難理解。

 

許修豪説,台灣長年飽受低薪所苦,吸引外來人才的能力本來就有限,但相關規定卻相當保守,對任用外來高階人才採取極高嚴苛標準,“這根本是互相矛盾”。他認為,台灣地區應參考大陸、香港等地區,以及新加坡、韓國等國吸引外來人才的標準,做出修正。

 

許修豪還説,台灣任用外來人才的新規定都不適用於大陸人士,但大陸擁有全亞太最大的人才庫,台灣完全禁止大陸人才工作,是將巨大的人才庫拒于門外,歐洲商會建議台灣相關規定應對大陸人才放寬適用。(中新網11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