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臺胞從大陸“31條惠臺措施”中進一步受益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左妍冰):今天(12日),國臺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表示,近期各地方落實大陸“31條惠臺措施”又出臺了許多具體辦法,令台灣同胞進一步從中受益。

 

馬曉光在當天國臺辦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説,近段時間以來,又有河北省、海南省、遼寧省大連市、浙江省舟山市、廣東省揭陽市、江蘇省泰州市等地推出了落實“31條措施”具體措施。迄今為止,已經有22個省區市的55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落實的具體辦法,台灣同胞進一步從中受益。

 

馬曉光説,福建省廈門市是較早出臺具體措施的城市,落實成效也十分顯著。近半年來,廈門新認定台資高新技術企業37家,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收企業所得稅,給予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智慧製造專項經費補助已經達到了1000多萬元;對市級台資企業技術中心資助金額已達到320萬元;東亞機械成為廈門首家享受土地出讓合同按成交價70%優惠的台資企業;福建省首家台資獨資演藝企業和3家台資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入駐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通過中歐班列運輸出口的冠捷電子貨物獲得波蘭有關認定,實現了雙方海關的監管互認等等。廈門市今年還協助500余名台灣學生在廈門實習見習,而且設立了台灣中小學學生獎學金;各市的鄉鎮街道和涉臺調委會均可為臺胞臺企提供免費的人民調解服務;首批15位台灣青年入住了市級公共租賃住房,66名臺胞在當地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千余名64歲以上的臺胞享受了市內公共交通的優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