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對臺講話回顧

編輯:左妍冰|2018-01-10 11:24:12|來源:華夏經緯網

鄧小平——對臺講話回顧

 

鄧小平(1904年8月22日~1997年2月19日),四川廣安縣人,偉大的無産階級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元勳之一,中國共産黨第二代領導核心,馬克思主義者,同時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他創立了鄧小平理論,所倡導的“改革開放”及“一國兩制”政策理念,改變了20世紀後期的中國,也影響了世界。

 

時光荏苒,一代偉人鄧小平已經離開我們二十年,但其音容猶在,思想猶存。目前雖然島內形勢發生了急遽變化,兩岸關係也今非昔比,但鄧小平理論依然具有重要的垂范意義,依然是指導兩岸關係發展和國家統一的重要戰略方針。隨著時間的推演,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相信兩岸問題終將獲得妥善解決,台灣終將回到祖國的懷抱。

 

鄧小平——對臺講話回顧

鄧小平

 

有關兩岸問題對內部講話

 

1975年,鄧小平明確指出,“台灣問題是中國統一的問題,這是一個主權問題。不能設想中國人民會同意以任何形式把台灣從中國國土上分割出去,這不可能”。

 

1978年,鄧小平涉及“一國兩制”構想的最早談話,此次談話透露出祖國統一後中國政府將從實際出發、尊重台灣現實和保護外國人投資的最初思考。

 

1978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發表會議公報,鄧小平指出“隨著中美關係正常化,我國神聖領土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前景已經進一步擺在我們面前。歡迎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本著愛國一家的精神,共同為祖國統一和祖國的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1979年,鄧小平提出要“把台灣歸回祖國,完成祖國統一的大業提到具體的日程上來”。隨後他又提出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務,其中之一就是台灣歸回祖國,實現祖國統一。

 

1980年1月1日,鄧小平在政協全國委員會舉行的新年茶話會上再次發表元旦講話。他強調,80年代是十分重要的年代。鄧小平指出:“在80年代中,我們要在國際事務中起到自己的作用,還要把台灣歸回祖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始終放在重要議事日程上。”

 

1983年6月25日,鄧小平同志在會見美國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時,又進一步闡述了實現台灣和祖國大陸和平統一的六條具體構想(簡稱 “鄧六條” )。

 

(一)台灣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

 

(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不贊成台灣“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自治不能沒有限度,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

 

(四)祖國統一後,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區所沒有而為自己所獨有的某些權力。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台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臺,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五)和平統一不是大陸把台灣吃掉,當然也不能是台灣把大陸吃掉,所謂“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不現實。

 

(六)要實現統一,就要有個適當方式。建議舉行兩黨平等會談,實行國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雙方達成協定後可以正式宣佈,但萬萬不可讓外國插手,那樣只能意味著中國還未獨立,後患無窮。

 

1983年6月,鄧小平即將進入80歲耄耋之年時,在一次關於祖國統一問題的講話中,他深情地説:“我們都是炎黃子孫,祖國要統一,不統一就沒有出路。我們有出路。我們這些人歲數都不小了,都希望中華民族來一個真正的統一。前人沒有完成的事業,我們來完成。我們的後人總會懷念我們的。如果不做這件事,後人寫歷史,總會責備我們的。這是大事,前人沒有完成,我們有條件完成。”

 

1985年3月,第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正式把“一國兩制”確定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至此,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用“一國兩制”解決臺、港、澳問題,實現國家統一的基本方針正式確立。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因病逝世。鄧小平得知蔣經國逝世的消息,立刻主持召開了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聽取了國臺辦和對臺工作小組的報告。鄧小平表示,“中國的統一是一件世界大事。若蔣經國健在,中國的統一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困難和複雜。國民黨和共産黨過去有過兩次合作,我不相信國共之間不會有第三次的合作。可惜,經國死得太早了!”

 

對外國領導人、學者説的話

 

1978年1月7日,鄧小平會見美國國會議員團。談到台灣問題時,他打著手勢果斷地説:“解決台灣問題就是兩隻手,兩種方式都不能排除。力爭用右手爭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要力量大一點。實在不行,還得用左手,即軍事手段。我們在這方面不可能有什麼靈活性。要説靈活性,就是我們可以等。”

 

1978年10月8日,鄧小平在會見日本文藝家江藤淳時指出:“如果實現祖國統一,我們在台灣的政策將根據台灣的現實來處理。比如説,美國在台灣有大量的投資,日本在那裏也有大量的投資,這就是現實,我們正視這個現實。”

 

1978年11月,鄧小平會見緬甸總統吳奈溫時,第一次明確談到統一後台灣的某些制度和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他説:“在解決台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台灣的現實。比如,台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美日在台灣的投資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

 

1979年1月1日,鄧小平在同美國參議員會面時明確指出:“台灣的社會制度可以根據台灣的意志來決定。要改變可能要花一百年或一千年,我這樣説的意思是指需要很長的時間。我們不會用強制的辦法來改變這個社會”。這些重要談話可以説是“一國兩制”構想的最初萌芽。

 

1979年1月29日至2月5日,鄧小平訪問美國。出訪前夕,他會見美國時代出版公司總編輯多諾萬時談到了中國政府的對臺政策構想。他説“我們尊重台灣的現實,台灣當局作為一個地方政府擁有它自己的權力,就是它可以有自己一定的軍隊,同外國的貿易、商業關係可以繼續,民間交往可以繼續,現行的政策、現在的生活方式可以不變,但必須是在一個中國的條件下。這個問題可以長期來解決。中國的主體,也就是大陸,也會發生變化,也會發展。總的要求就是一條,一個中國,不是兩個中國,愛國一家。”

 

1979年1月30日,正在美國訪問的鄧小平發表講話指出,“至於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回歸祖國的問題,那是中國的內政,希望用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只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裏的現實和現行制度”。鄧小平指出,“我們一方面尊重台灣的現實,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灣回歸祖國的懷抱;在尊重現實的情況下,我們要加快台灣回歸祖國的速度。我門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

 

1979年12月,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提出了廣為流傳的“三個不變”,他指出,實現統一祖國的目標,要從現實情況出發。統一後“台灣的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與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灣的投資、民間交往照舊。”“台灣作為一個地方政府,可以擁有自己的自衛力量,軍事力量。”上述一系列談話,成為“一國兩制”構想形成的基本框架。

 

1982年1月10日,鄧小平在接見來華訪問的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基時説:“在實現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性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在這次談話中,鄧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

 

1984年2月22日,鄧小平在北京會見了來自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的學者們。談話中,鄧小平展示了一位卓越政治家在國家統一問題上的戰略思想。他説:“我們提出的大陸與台灣統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統一後,台灣仍搞它的資本主義,大陸搞社會主義,但是是一個統一的中國。一個中國,兩種制度。”

 

1984年4月28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總統裏根時説:“希望裏根總統和美國政府認真考慮中國人民的感情,不要做使蔣經國翹尾巴的事情。我們已經做了一切可能做的事情,準備在不放棄主權原則的前提下,允許一個國家有兩種制度。海峽兩岸可以從逐步增加接觸到談判和平統一。統一後,台灣的制度不變,台灣人民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1985年9月20日,鄧小平會見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時,明確地闡述了中國中央政府的一貫態度:“不管怎樣,現在台灣和我們還有共同點,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但如果蔣經國不在了,就可能真正出現兩個中國。我們怎麼能承諾不使用武力?”

 

1990年9月15日,針對台灣當局在國際上製造“一國兩府”的企圖,鄧小平在會見馬來西亞郭氏兄弟集團董事長郭鶴年時明確表示:“現在台灣有人想搞‘一國兩府’,連聯合國的局面都想改變,實際上還是搞‘兩個中國’。怎麼能把台灣當局稱為中國政府呢?這不行。再沒有比‘一國兩制’的辦法更合理的了。現在對台灣是個機會,對整個民族是個機會,需要大家努力,推動台灣走向統一。”

 

1989年5月16日中午,鄧小平設宴款待前來中國訪問的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鄧小平:“我這一生只剩下一件事,看來恐怕做不成了,就是台灣問題。”

 

對台灣地區領導人説的話

 

對台灣地區領導人,鄧小平奉勸他們:“歸根到底,中國的統一這件事要台灣海峽兩岸的領導人和人民來決定。首先希望兩岸的領導人為中華民族的歷史來做這件好事,這在歷史上是要大書特書的。希望台灣的一些領導人把眼界放寬一點,放遠一點。”

 

  領袖晚年,都會留下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人生遺憾,鄧小平也不例外。台灣問題和祖國統一大業,毫無疑問就是鄧小平晚年留下的最大遺憾。在85歲高齡的時候,鄧小平已經預見自己很難看到台灣回歸祖國的日期了。在這次談話中,他清楚地表達了自己的晚年遺憾。“解決台灣問題就是兩隻手,兩種方式都不能排除。力爭用右手爭取和平方式……實在不行,還得用左手,即軍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