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對臺講話回顧
江澤民,男,漢族,1926年08月17日出生,江蘇省揚州市人。曾任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國共産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八十年代,海峽兩岸關係從隔絕走向交往,從對峙走向緩和,發生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
1989年6月,中國共産黨在北京召開十三屆四中全會,選舉江澤民為中共中央總書記。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開創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偉大旗幟,以共産黨人的高度責任感和大無畏精神,在風高浪急、雲詭波譎的複雜國際國內形勢下,繼續開創性推動祖國和平統一事業。
1989年7月7日,江澤民在會見參加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和七屆政協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的港澳人士時重申,中國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制定的對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方針政策不會改變。四天之後,他對香港知名人士安子介等説,在處理港澳和台灣的問題上,我們採取“一國兩制”的方針,我搞我的社會主義,你搞你的資本主義,“井水不犯河水”。
1989年9月26日,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見面。江總書記在回答台灣《中國時報》記者提問時説:“大陸和台灣省應該更快地和平統一,可以‘一國兩制’。我們的方針是和平統一,但是在這裡我們不能承諾不使用武力,不承諾(不使用武力),這更加有利於和平統一。”國務院總理李鵬也重申,“關於統一祖國的方針,我們沒有改變”。
1990年6月11日,江澤民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就解決台灣問題發表重講話,提出:“我們主張由中國共産黨和中國國民黨兩黨對等商談。同時,我們也一貫重視兩岸其他黨派、團體和各界人士在實現祖國統一大業中的作用。在兩黨商談之前,同各個黨派、團體切磋議案,共商國是;在商談之中,及時通報情況,交換意見;甚至在參加會談的代表中,也可以吸收其他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他並指出,“在正式談判前,應儘快實現兩岸‘三通’,擴大雙向交流。有關兩岸交流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可分別通過適當途徑協商解決”。
1992年10月12日,江澤民總書記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進一步闡述了國共兩黨“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的主張,並特別強調指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問題同台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辦法”。
在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一系列正確的方針政策地積極推動下,九十年代的前幾年尤其是1992年之後,海峽兩岸關係又取得了巨大的進展。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在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等單位舉行的春節茶話會上,發表了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了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並就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大問題提出了八項主張和看法。
這八項主張是:
一、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堅決反對一切“台獨”和分裂的言行。
二、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但是,我們反對台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
三、再次建議雙方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並提議:“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
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
五、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臺商的一切正當權益。應當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
六、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七、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的一切正當權益。我們歡迎台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前來參觀、訪問。
八、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己辦,不需要借助任何國際場合。
江澤民的八項主張(簡稱“江八點”),針對台灣局勢、兩岸關係形勢和國際形勢出現的新情況,提出了不少精闢的新主張,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問題、關於政治談判分步驟進行、關於不以政治分歧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等,對鄧小平和平統一思想作了重大發展。講話發表後,在海峽兩岸、港澳地區和海外産生了廣泛的影響,得到各界人士的普遍好評和讚譽。它對兩岸關係發展和和平統一所具有的指導作用和産生的深遠影響,已為近年來的實踐所證明,並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進一步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