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監督呵護美麗中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立法先行,完善法律體制,提高立法品質,為建設美麗中國築牢法治基石。
鍛造“治國重器”用最嚴格的法律保護生態環境
建設生態文明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2014年4月,經過四次審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這是該法律實施二十五年來的首次修訂,明確規定生態保護紅線、按日計罰等制度,被譽為“史上最嚴環保法”。
除此之外,修改土地管理法、測繪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礦産資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草原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原子能法、海洋基本法、核安全法、能源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立法項目共計18個,佔全部立法規劃項目的18%以上。
全國人大環資委工作機構有關負責人介紹説,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自有立法規劃以來佔比最高的一屆。通過鍛造“治國重器”,為建設美麗中國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紮實推動立法為國家發展戰略實施保駕護航
適應國家生態戰略、海洋戰略、能源戰略發展的需要,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制定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核安全法等納入立法規劃。
——推進實施國家生態戰略,完善生態系統保護,提出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這是該法律制定近二十年的首次全面修改,對於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護生態平衡,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意義重大。
——推進實施國家資源戰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提出修改循環經濟促進法,並將修法與防治固體廢物污染、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相結合。
——推進實施國家海洋戰略,提升海洋資源開發能力,提出制定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這是第一部規範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國家管轄外海域從事資源勘探開發活動,履行國際管控義務的法律。
——推動強化國家安全體系,實施國家能源戰略,提出制定核安全法,為未來我國核能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法律指引……
法律,治國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專家認為,這些法律的實施成為我國環境法治建設新的里程碑,將為建設生態文明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
堅持問題導向讓人民群眾在法治中國有更大獲得感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和期望,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作為努力方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緊緊抓住大氣、水、土壤污染等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充分發揮人大立法和監督的積極作用,推動環境資源領域的難點問題得到解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國多年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環境有效做法的經驗總結;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但填補我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空白,更有利於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以遏制當前局部區域土壤環境惡化的趨勢……
五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發揚“釘釘子”精神,紮實推進環境資源領域監督工作,先後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和多次專題詢問,以及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情況專題調研。
“圍繞黨中央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水污染防治問題,打好‘組合拳’。”環資委工作機構有關負責人説,通過專題調研、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和跟蹤監督等多種方式,做到持續監督,以監督工作推動法律的不斷修改完善,推動部門及地方政府落實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