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解禁進口日本四縣食品 福島限制維持不變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日本“3·11” 大地震發生至今超過7年,香港特區政府計劃有條件放寬日本食品進口安排,栃木、群馬、茨城、千葉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日後只要獲日本當局發出“出口商證明書”及“輻射證明書”,就可以進口香港。香港特區政府強調,日後會繼續對所有日本食品進行輻射檢查,確保食品安全,但福島的食品進口限制就會維持不變,有日本食品進口商估計政府放寬規定後,4個縣的食品進口量亦不會大幅增加。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引發福島核電站泄漏輻射後,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禁止日本福島及鄰近的栃木、群馬、茨城和千葉縣蔬果及奶類製品進口,但有關管制或會放寬。
特區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放寬對栃木、群馬、茨城和千葉縣的食品進口限制,條件為有關出口商必須持有及提供由農林水産省簽發的有效出口商證明書,而食物亦要附有輻射證明書。
近兩年樣本沒有輻射
特區政府官員表示,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水準除了要符合食品法典委員會的限制值外,亦要合乎日本方面更嚴格的要求,指食安中心一直有監察日本進口食物的輻射水準,在過去7年共檢測49萬個食物樣本,但從未發現有樣本超出輻射安全標準,而自2016年中至今一直未有再發現有食物樣本有輻射。
該官員又透露,食安中心過去幾年亦曾發現有現時計劃放寬進口限制地區的食品非法進口香港,經檢驗後亦未有發現相關食品的輻射水準超越食品法典委員會及日本政府所制訂的標準。
對於部分市民或仍對相關地區製造的食品安全欠信心,官員指日本對預先包裝食品的食物標簽有作規管,包裝一般會有列明生産地區,市民可以作出識別。
至於散裝食品,官員就指政府早前曾與部分售賣日本進口蔬果的公司聯絡,獲回復指願意改善産品説明,向顧客透露産品來源地,但承認有關工作只屬自願性質。
今次放寬禁令的建議首先要經過立法會討論,才再正式修改命令及刊憲生效,特區政府官員被問及獲放寬進口限制的食品最快何時可入口香港時未有響應,只是表示“香港政府做事效率頗高”。
輻射檢測將繼續進行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強調,政府在放寬禁令後會繼續做好把關工作,除了要求日本方面為進口食品發出安全證明外,亦會繼續對所有日本入口食品進行輻射檢測,並會特別加強抽取來自栃木、群馬、茨城和千葉縣的蔬果及奶製品進行化驗。
不過,福島縣蔬果及奶類製品的進口限制就會維持,特區政府官員解釋有關安排考慮到部分市民對當地食品安全仍有憂慮,指特區政府現時未有時間表進一步放寬限制,只是表示會在適當時候檢討安排。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歡迎政府建議,指市民近年對日本食品的戒心已下降,相信市民不會抗拒修訂,但預計業界在規定放寬初期只會先入口小量來自該些地區的相關食品,視乎市場反應再增加供應。而香港日本食品輸入業協會則認為,今次放寬對市場沒太大影響,因為香港人喜愛吃的水果主要來自西日本。(中新網6月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