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小規模納稅人不再交增值稅

中國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15日對外表示,中國月銷售額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小規模納稅人不再交納增值稅。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19年中國將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在當天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許宏才就減稅降費的具體舉措進行了介紹。

 

許宏才表示,2019年將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

 

第一,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徵點,月銷售額3萬元調整到10萬元,即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納增值稅。

 

第二,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並加大優惠力度,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就是放寬認定條件,放寬後的條件為:企業資産總額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

 

許宏才介紹,這比原來認定的標準有大幅度提升。根據測算,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戶數1798萬戶,佔全部納稅企業的比重超過95%,其中,民營企業佔98%。在稅率優惠方面,按應納稅所得額不同,分別採用所得稅優惠稅率。其中,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稅負是5%,低於標準稅率20個百分點,應納稅所得額是100萬元-300萬元之間的,稅負是10%,低於標準稅率15個百分點。

 

第三,對小規模納稅人交納的部分地方稅種,可以實行減半徵收。

 

第四,擴展初創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適用範圍。

 

許宏才表示,2019年還將深化增值稅改革,繼續推進實質性減稅。全面實施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落實好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減輕居民稅負。積極研究制定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社會保險繳費負擔。同時,清理規範收費,加大對亂收費查處力度。(陳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