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可享個稅優惠

記者16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通知稱,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通知,這一優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執行,適用範圍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和肇慶市等大灣區珠三角九市。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表示,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來大灣區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出臺了這一政策。該政策的出臺,使得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人才實際的稅負水準明顯降低,對於大灣區廣聚英才將起到積極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通知明確,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和補貼辦法,按照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此,兩部門負責人表示,為了更好地滿足大灣區的實際需要,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辦法將由廣東省、深圳市確定。這樣使優惠政策與地方的實際需求相吻合,更好地發揮政策的激勵效果。

 

此外,根據通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東橫琴新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廢止。兩部門負責人稱,廣東橫琴、深圳前海屬於粵港澳大灣區的範圍,此次出臺的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後,將覆蓋橫琴、前海兩地的已有政策,因此,廣東橫琴、深圳前海原有的兩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文件自新政策實施之日起廢止。(新華社電 記者申鋮、韓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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