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

近日,浙江省政府印發《浙江省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確,浙江將全面落實圍填海嚴管嚴控政策,嚴管嚴控新增圍填海。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加強濱海濕地保護。禁止在重點海灣、海洋自然保護區、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等地區填海,嚴格限制在生態脆弱敏感區、自凈能力差的海域實施圍填海。

 

另外,浙江將嚴格規範圍填海審批管理。嚴禁以促淤堤、圍堤用海審批形式違法圈圍海域;嚴禁以堤壩審批形式非法連島;嚴禁以公共用海備案代替海域確權。《整改方案》還指出,根據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浙江對四大類86項具體問題,逐一建檔立案,明確目標、倒排進度、落實責任、限時銷號,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取得實質性成效。

 

浙江省政府表示,浙江在2020年將確保全省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78%,海岸線整治修復長度不低於300公里;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不少於14084平方公里;海洋保護區面積不少於5000平方公里;30%以上縣(市、區)和開發區建成污水零直排區,重點直排海污染源實現在線監測全覆蓋,廢水穩定達標排放。(記者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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