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放寬粵港澳跨境小汽車指標申請 4月15日實施

央視網消息:廣東省公安廳近日出臺粵港澳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標管理新規,放寬申請範圍和條件。

 

廣東放寬粵港澳跨境小汽車指標申請 4月15日實施

 

新規規定,上一年度納稅額達到15萬元人民幣的國外、港澳臺人士,即可獲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多納多得,最多可以獲15個指標。  

 

粵籍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可獲1輛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

 

廣東放寬粵港澳跨境小汽車指標申請 4月15日實施

 

此外,在港澳工作的兩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學現任校長,以及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臺、外籍人士,可獲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廣東放寬粵港澳跨境小汽車指標申請 4月15日實施

 

改革開放以來海外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捐贈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社會團體捐贈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可獲1輛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  

 

此新規經粵港、粵澳商定,從2019年4月15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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