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議會通過法案促首相與歐盟磋商延期“脫歐”

英國議會8日正式通過一項法案,要求首相特雷莎·梅再度向歐盟尋求推遲“脫歐”,以防止12日出現英國無協議“脫歐”的局面,法案經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簽署後已經正式生效成為法律。

 

這項由反對黨工黨議員伊薇特·庫珀提出的法案于3日在議會下院以313票支持、312票反對獲得通過,隨後被提交上院辯論表決。上院8日做出修改後通過該法案,隨後發回下院再度進行表決。根據新的修正案,議會可以對首相延遲“脫歐”的具體期限提出要求,但如果歐盟確定了新的“脫歐”日期,議會不能再度提出異議並要求首相再就此重新與歐盟談判。下院當晚通過上院提出的修正案,由伊麗莎白二世簽署後正式生效。

 

庫珀在法案獲得通過後表示,議會兩院都表達出強烈的呼聲,認為無協議“脫歐”將對英國的就業、製造業和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並支持首相在本週晚些時候與歐盟達成協定。

 

特雷莎·梅5日曾致函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要求將英國“脫歐”日期再度推遲至6月30日。歐盟成員國領導人定於10日召開緊急峰會,就是否批准這一申請進行表決。按照歐盟現行決策機制,英國延期“脫歐”需得到歐盟其他成員國一致同意。

 

英國首相府發言人8日表示,特雷莎·梅當天和部分歐盟成員國領導人以及圖斯克通了電話,並將於9日前往柏林和巴黎,分別與德國總理默克爾和法國總統馬克龍舉行會談,為推遲“脫歐”日期做最後努力。保守黨政府內閣成員也將於9日繼續和反對黨工黨的影子內閣舉行會談,力圖打破僵局,為順利“脫歐”尋找出路。

 

英國原定3月29日正式“脫歐”,由於英歐雙方達成的協議連續三次遭到英國議會下院否決,“脫歐”進程陷入停滯。歐盟3月21日曾同意英國提出的推遲“脫歐”申請,併為“脫歐”最終期限提供“二選一”時間表:如果英國議會下院能通過“脫歐”協議,將允許“脫歐”期限延至5月22日;如果英國議會下院未能通過協議,則英國必須在4月12日前做出新抉擇。(新華社倫敦電 記者梁希之 顧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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