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西無房臺胞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近日,龍岩市在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方便台灣同胞在岩安居樂業出實招,創新出臺了《臺胞公共租賃住房分類保障實施細則(試行)》。該細則明確,持有合法有效臺胞證或者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龍岩中心城區工作滿1年以上的無房戶家庭,可提出公共租賃住房分類保障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臺胞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申請審批表(表格可在龍岩住房保障網“表格下載”欄下載)。經工作單位初審並公示,報市房改辦(市行政中心三樓市房改辦窗口,諮詢電話:0597-2300193)受理。市房改辦會同不動産登記管理部門審核住房情況。根據審核結果,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對象在龍岩住房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市房改辦建立輪候名單,作為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依據。市保障房中心根據輪候名單和房源情況安排選房。

 

據悉,該政策實施後,將極大地緩解台灣同胞在岩住房難的問題,為台灣同胞在岩投資興業創造良好的宜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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