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拒當“洋垃圾場”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9-06-04 10:25:46 |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
“洋垃圾”是來自國外的固體廢物的俗稱。據外媒稱,自從中國2018年起禁止“洋垃圾”入境後,許多“洋垃圾”開始轉向馬來西亞、泰國、越南與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但近來,東南亞國家都明確表態,決不當世界的“垃圾場”。
垃圾爭端愈演愈烈
菲律賓和加拿大近期圍繞垃圾的爭端愈演愈烈。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日前,菲律賓總統府表示,鋻於加拿大一再拖延的態度,菲方已決定自行租用船隻將這批垃圾運回加拿大。加拿大曾承諾將在6月底前運走滯留垃圾,但遭到菲方拒絕。菲方堅持要自行“遣返”這批垃圾。
根據菲律賓媒體消息,5月31日上午,菲律賓政府將滯留在港口的69個集裝箱的垃圾運返加拿大。據《衛報》稱,這批“洋垃圾”總重量超過1500噸,預計將於6月22日抵達溫哥華,運輸費用將由加方承擔。
菲律賓和加拿大都是《巴塞爾公約》的締約國,該公約旨在控制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的越境轉移,特別是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助理研究員、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綜合室主任譚全銀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環境權益是一個國家主權權益的重要部分,環境外交也是國家外交關係的重要組成。菲加之間的垃圾爭端絕非小事,一方面,菲律賓總統將爭端拋諸公眾視野,可見其對於退運行為的重視;另一個方面,爭端折射出在目前國際法框架下缺乏強有效的退運機制。”
菲律賓並非個例。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日前,馬來西亞能源與環境部部長楊美盈宣佈,當局將把重達3000余噸的“洋垃圾”全部送返來源國。這些國家包括日本、英國、沙特阿拉伯、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等。
以鄰為壑轉嫁污染
“隨著各自國內環境法律法規越來越嚴格,發達國家在國內利用處置廢物的環境成本越來越高。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環境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環境執法能力相對差、人力成本相對低,從而導致發達國家國內處置與出口到發展中國家的成本差距多達數倍。”譚全銀分析,“發達國家在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垃圾時,利用了各國海關監管漏洞——無法逐一核查轉移的物品,在轉移垃圾時謊報為舊産品或者原料等其他類別。”
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出於利用處置成本等因素考慮,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洋垃圾”。但隨著民眾環保意識逐漸加強,發展中國家紛紛對發達國家的“甩鍋”行為嚴正説“不”。
中國率先採取行動。2017年7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吹響了中國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的號角。
為禁止進口“洋垃圾”,東南亞國家陸續立法。據報道,泰國政府宣佈2021年前將禁止進口塑膠廢物。印尼駐歐洲的領館人員4月表示,印尼已立法停止進口來自西方國家的特定塑膠垃圾。越南政府去年7月宣佈,停止發放新的垃圾進口許可。
譚全銀錶示,“雖然發達國家出口‘洋垃圾’很大程度是由於經濟驅動,但掩蓋不了其轉嫁環境污染、推卸治理責任行為的實質。從‘污染者負責’的角度來看,各個國家應該處理自己産生的廢物,而不是以鄰為壑、轉嫁污染。”
“禁廢”應有全球方案
據聯合國數據顯示,德國、美國和日本2018年出口塑膠垃圾均超過100萬噸,美國則向發展中國家出口15.7萬個裝有塑膠垃圾的大型集裝箱。在此背景下,各國紛紛呼籲提出“洋垃圾”治理的全球方案。
據美聯社報道,馬來西亞能源與環境部部長楊美盈稱:“我們敦促發達國家重新審視對塑膠垃圾的管理,停止往發展中國家運垃圾的做法,因為這樣既‘不公平’也‘不文明’。”
“很多國家的環境法規常採用廢物全生命週期責任制,但在國際法的框架下,目前無法涵蓋轉移到其他國家的廢物。因此,在人人享有同等環境品質的願景下,廢物全生命週期環境管理需要各國共同協作,在國際法當中得以體現並且執行。”譚全銀説。
標本兼治更重要。“最重要的是從源頭減少廢物的産生。”譚全銀認為,改變消費習慣,減少日常生活相關的廢物産生,提升清潔生産技術水準,從而形成各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固體廢物管理世界格局。(李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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