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工作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5日宣佈,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解説和聆聽更多不同的意見。她強調,特區政府以開放態度全面聆聽社會對於條例草案的意見。

 

她表示,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于當天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即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將暫停,直至特區政府完成溝通解説和聆聽意見為止。

 

她承諾,在整合意見之後,將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彙報,並徵詢議員的意見,才會決定下一步的工作。

 

林鄭月娥説,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一方面要維護法紀,同時也要審時度勢,保障香港市民最大的福祉,這包括讓社會儘快恢復平靜,以及避免再有執法人員和市民受到傷害。

 

特區政府今年4月向立法會提交了《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以使香港可與尚無長期司法互助安排的司法管轄區展開個案合作。修例旨在處理有關香港居民涉嫌在台灣殺人案件的移交審判問題,同時堵塞香港現有法律制度的漏洞。(新華社香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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