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將全面禁捕 禁捕期暫定10年

為保護鄱陽湖區生物資源,江西省將從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鄱陽湖區天然漁業資源生産性捕撈,禁捕期暫定10年。同時,對同樣列入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和長江幹流江西段從2020年1月1日起禁捕。

 

以水生生物為主體的水生態系統,在維繫自然界物質循環、凈化水域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並明確到2035年,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水生生物棲息生境得到全面保護,水生生物資源顯著增長,水域生態功能有效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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