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專家:《禁止蒙面規例》有助香港恢復穩定

香港特區政府頒布的《禁止蒙面規例》本月5日生效。多國專家表示,禁止蒙面的法律法規並非香港獨有,推出《禁止蒙面規例》將對維護香港社會安定起到積極作用。

 

自法國2018年11月爆發“黃馬甲”運動以來,多次發生嚴重暴力打砸事件和警方與遊行隊伍的激烈衝突,其中蒙面暴力示威者令警方十分困擾。今年4月,法國通過了《反暴力遊行法》明確規定,在遊行示威中“故意全部或部分遮擋面部、企圖在破壞公共秩序後不被認出”的行為,將面臨最高1年監禁和1.5萬歐元的罰款。

 

加拿大2013年6月通過的《防止在暴亂和非法集會中隱瞞身份法》規定,任何人在暴亂或非法集會時戴口罩或用其他方式偽裝面部來隱藏身份都是犯罪行為,最高可判10年監禁。該法出臺後,效果顯著。

 

此外,美國15個州、英國、意大利、俄羅斯、澳大利亞等國也都出臺過類似法律法規。俄羅斯專家認為,相信香港特區政府通過這一規例能夠很好地治理亂象、恢復香港的安寧與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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