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議定書》全面生效

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議定書》是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成果文件,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關於修訂〈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項下部分協議的議定書》,于2015年11月22日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正式簽署,于2016年7月1日率先對中國和越南生效。此後東盟其他成員陸續完成國內核準程式,升級《議定書》生效範圍不斷擴大。2019年8月22日,所有東盟國家均完成了國內核準程式,10月22日,升級《議定書》對所有協定成員全面生效。

 

中國-東盟自貿區是我國對外商談的第一個,也是最大的自貿區。2002年雙方簽署《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啟動自貿區建設,後陸續簽署貨物、服務、投資等協議,至2010年全面建成。2015年雙方簽署的升級《議定書》是我國完成的第一個自貿區升級協議,是對原有中國-東盟自貿區系列協定的豐富、完善、補充和提升,體現了雙方深化和拓展經貿合作的共同願望。

 

中國-東盟自貿區有力地推動了雙邊經貿關係的長期穩定快速發展,成為發展中國家間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良好範例。2002年,當中國-東盟自貿區剛剛啟動時,雙邊貿易額為548億美元,到2018年,雙邊貿易額已高達5878億美元,16年間增長了近11倍。雙向投資從2003年的33.7億美元增長到2018年的158億美元,增長近5倍。目前,中國是東盟最大的貿易夥伴,東盟是中國第二大貿易夥伴,雙方累計雙向投資達到2233億美元。同時,自貿區的建設和實施為域內人民帶來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好處和便利。以農産品為例,自貿區的優惠政策使東盟國家的山竹、榴蓮等熱帶水果走進了中國老百姓的生活,也讓中國的溫帶水果在東盟各國超市全面鋪開。

 

升級《議定書》的全面生效,將進一步釋放自貿區實施的紅利,讓自貿協定的優惠政策真正惠及自貿區所有協定成員國的企業和人民,也必將有力地推動雙方經貿合作再上新臺階,為雙方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助力,為實現《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2030年願景》作出積極貢獻。(央視記者 張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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