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稱林心如是“台獨”,一審被判公開道歉並賠款6萬
| 編輯: 王瑞穎 | 時間: 2019-12-05 17:23:25 | 來源: 環球網 |
【環球網綜合報道】@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4日在微博發佈案件播報稱,當天,中國台灣女演員訴網絡用戶黃某梅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被告黃某梅因在其個人新浪微博賬號中發佈針對林心如的惡意侮辱、誹謗內容,包含沒有相關事實基礎的描述,如“台獨”等,公然貶損林心如的人格,被判構成對林心如名譽權的侵犯,須向林心如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人民幣60000元。
以下為@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案件播報全文:

4日晚,@林心如工作室 轉發@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上述文章,並評論稱: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對於一切惡意造謠誹謗行為,必將維權到底,法律絕不會姑息違法者。

標簽:
新聞推薦
- 國臺辦:哪有同胞的期待和訴求,哪就會有祖國的關愛和守護2026-07-22
- 國臺辦:樂見台灣同胞用上大陸好的産品 ,限制阻撓大陸好産品入臺的是民進黨當局2026-07-22
- “落地”→“紮根”→“提質” 面向日新月異中國市場外企加碼在華投資研發2026-07-22
- 我國已成為全球1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夥伴2026-07-22
- 外交部:民進黨當局謀“獨”行徑不得人心,沒有市場2026-07-21
- 盤點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亮眼成果 看AI賦能千行百業2026-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