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稱林心如是“台獨”,一審被判公開道歉並賠款6萬
編輯: 王瑞穎 | 時間: 2019-12-05 17:23:25 | 來源: 環球網 |
【環球網綜合報道】@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4日在微博發佈案件播報稱,當天,中國台灣女演員訴網絡用戶黃某梅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被告黃某梅因在其個人新浪微博賬號中發佈針對林心如的惡意侮辱、誹謗內容,包含沒有相關事實基礎的描述,如“台獨”等,公然貶損林心如的人格,被判構成對林心如名譽權的侵犯,須向林心如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人民幣60000元。
以下為@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案件播報全文:
4日晚,@林心如工作室 轉發@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上述文章,並評論稱: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對於一切惡意造謠誹謗行為,必將維權到底,法律絕不會姑息違法者。
標簽:
新聞推薦
- 習近平向第二十五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致賀信2025-09-08
- 外交部談對石平採取反制措施:賣祖求榮只會自食惡果2025-09-08
-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25年中秋晚會將在四川德陽舉辦2025-09-08
- 俄羅斯國家電視臺王牌欄目《新聞週刊》:《紅絲綢》播映是俄中文化交流的盛事2025-09-08
- 英雄回家時間定了!第十二批在韓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遺骸將於9月12日回國2025-09-08
- 全球多地天宇上演壯觀月全食202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