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編輯:王瑞穎|2019-03-13 09:17:11|來源:深圳特區報

記者11日採訪了解到,深圳已出臺《關於勇當海洋強國尖兵 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確定了三個階段發展目標,力爭到本世紀中葉,深圳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準,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先鋒。

 

深圳海洋産業實力雄厚

 

值得一提的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特別指出,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深圳在海洋領域大有可為。目前,深圳海洋“家底”殷實,海洋産業實力雄厚。2017年,全市海洋生産總值2224億元,同比增長10.6%。

 

深圳海洋高端裝備、海洋電子信息、海洋生物醫藥等新興産業發展態勢良好,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旅遊業、海洋油氣業等三大傳統産業優勢突出,在國內處於行業領先地位,擁有涉海企業數千家,集聚了中集、招商、鹽田港等一批涉海龍頭企業。

 

同時,深圳金融基礎較好,金融産業居全國第三,能夠充分發揮深圳證券市場對企業的帶動作用。目前,深圳營造良好規範的法治環境,加大社會誠信、知識産權等領域的保護力度,法制建設已成為城市核心競爭力之一。

 

確定三個階段發展目標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積極落實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將海洋置於城市發展戰略的核心位置,突出政府引導、市場參與,以金融和創新引領海洋經濟科技發展,為未來發展帶來新的動力和機遇。同時,最新《決定》充分體現全面性和系統性,涵蓋海洋産業、科技、空間、生態、文化和全球治理等領域,從規劃、政策、計劃等方面進行系統謀劃,為深圳未來30年海洋發展指明瞭方向。

 

根據《決定》,深圳將以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為總綱,借鑒國際知名海洋城市發展經驗,立足深圳實際,確定了三個階段目標——

 

到2020年,海洋經濟實現高品質增長,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生態環境穩步改善,海洋綜合管理水準國內領先,海洋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到2035年,重點提升在亞太地區海洋領域的影響力,基本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到本世紀中葉,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準,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先鋒。

 

打造海洋産業集聚區

 

深圳積極助推海洋經濟發展實現新跨越,打造國際領先的海洋産業集聚區。比如,在空間規劃佈局方面,將重點建設“大空港海洋新城——前海”西部海洋科技走廊,探索建設國家南方海洋科學城,打造東、西部兩大海洋科技創新引擎,完善産業配套,促進海洋産業集聚,大力發展本土海洋企業、吸引知名海洋企業總部落戶、鼓勵尚未涉海的企業向海延伸、扶持中小微海洋企業發展等。

 

構建海洋科技創新體系,打造海洋人才新高地。深圳大力發展海洋高等教育,創辦國際化綜合性海洋高等院校,推動國際知名海洋大學與深圳合作辦學。到2020年,預計引進3至5支院士和高層次人才團隊,成立1至2所海洋領域研究所,讓深圳成為海洋領域專業人才的“聚寶盆”。

 

凸顯新時代海洋城市文化特色,倡導海洋與人共生的生活形態。《決定》提出,到2020年,深圳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40%,海洋生態紅線區覆蓋率不低於25%;開展生態整治修復,促進“三生協調”,構建綠色活力海岸帶,從點到面、陸海聯動,全面落實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整合政府行政資源,提升海洋綜合管理能力。深圳將推進“智慧海洋”建設,建設服務於管理和公眾的海洋綜合平臺體系。(特派記者 吳德群 蔡青 方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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