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紅:兩岸必然統一 也必須統一
唐永紅(資料圖)
兩岸必然統一,也必須統一----70年兩岸關係發展的啟示與新時代民族復興的要求
眾所週知,台灣問題的産生和演變同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命運休戚相關。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産生。1945年,隨著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台灣才得以光復,重回祖國懷抱。但其後不久,在民族積弱積貧的情形下,由於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海峽兩岸陷入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至今分隔已屆70年。
70年來,中國共産黨、中國政府、中國人民始終把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作為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70年來,在包括海峽兩岸中國人的全世界中華兒女的共同努力下,中華民族由弱亂逐漸走向強大,臺海形勢也從緊張對峙(1949年-1987年)逐步走向緩和改善(1987年-1994年)、進而走上和平發展道路(1995年至今),兩岸關係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是海峽兩岸打破了隔絕狀態,實現了全面直接雙向“三通”,開啟了兩岸同胞大交流大合作局面,兩岸交流合作日益廣泛,相互往來日益密切。二是兩岸雙方達成了“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開啟了兩岸協商談判,開闢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實現了兩岸領導人歷史性會晤,使兩岸政治互動達到了新高度。三是祖國大陸提出了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主張和“一國兩制”科學構想,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進而形成了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基本方略,回答了新時代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團結兩岸同胞共同致力於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和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命題。四是鞏固了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格局,越來越多國家和人民理解和支持中國統一事業。五是挫敗了各種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的圖謀,取得一系列反“台獨”、反分裂鬥爭的重大勝利。
兩岸關係發展歷程與成就證明: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法理事實、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民族認同,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改變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時代潮流、兩岸和平統一與中華民族復興的歷史大勢,更是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的;而國家不斷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強大,乃是兩岸統一的決定性力量。因此,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産生,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這是70載兩岸關係發展歷程的歷史定論,也是新時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首先,兩岸統一才能實現民族復興。兩岸統一乃民族復興的應有之義。歷史與事實一再表明,兩岸維持不統一的現狀只會為外族勢力所利用,成為民族復興的絆腳石。國家統一,民族才能真正復興,更快復興。因此,國家統一、民族復興,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一水之隔的海峽兩岸迄今尚未完全統一,是歷史遺留給中華民族的創傷,並阻礙著中華民族復興的進程。因此,兩岸中國人應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撫平歷史創傷,共擔民族復興大任。
其次,兩岸統一攸關台灣前途與臺胞福祉。在祖國大陸不斷崛起的時代,兩岸維持不統一的現狀,台灣就難以享有持久的臺海和平,難以享有廣闊的國際空間,也難以獲得持續的經濟發展,更難以在國際社會中享有尊嚴。兩岸和平統一之後,台灣將回到祖國懷抱,從而將永保太平,並將得以進入國際社會與世界經濟中心,有效全球化運作,台灣民眾因此將安居樂業。總之,兩岸和平統一後,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有強大祖國做依靠,台灣同胞的民生福祉會更好,發展空間會更大,在國際上腰桿會更硬、底氣會更足,更加安全、更有尊嚴”。
最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眾所週知,根據環境、條件的變化,祖國大陸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兩岸統一的大政方針,先後經歷了從“武力解放”到“和平解放”,再到“和平統一”的演變。實際上,在和平而非戰爭、對話而非對抗、合作而非爭鬥、雙贏而非零和成為主旋律的和平發展時代背景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必然成為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選擇。事實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既實現了海峽兩岸的和平統一,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又照顧到海峽兩岸的現實情況,有利於統一後海峽兩岸的長治久安;既有助於兩岸兩種不同社會制度的共處與競爭,又有助於兩岸經濟社會的取長補短與融合發展;既可照顧到兩岸同胞對各自社會制度的感情,維護好兩岸民眾現有利益福祉,又可增進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
總之,兩岸中國人應順應歷史大勢,攜手同心,共擔民族大義,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共擔民族復興的責任。宜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堅決反對“台獨”分裂企圖及活動,不斷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爭取早日解決政治對立,實現臺海持久和平,達成國家統一願景,共圓中國夢,共享民族復興的榮耀,並讓兩岸中國人的子孫後代永遠在祥和、安寧、繁榮、尊嚴的共同家園中生活成長。華夏經緯網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 作者 唐永紅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