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臺措施添助力 同等待遇促發展——天津市發佈惠臺“46條措施”

2020年1月9日,天津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1月7日市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津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46條措施”)。1月13日,市臺辦、市發改委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46條措施”的出臺背景、形成過程、基本框架和主要特點等。

 

此次發佈的“46條措施”,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重要論述,特別是2019年1月2日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推動國臺辦、國家發改委《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在天津落地的具體舉措。

 

自2018年7月實施“52條措施”以來,在津臺胞臺企在享受同等待遇方面有了實質的突破,得到了更多實實在在的好處,推動了津臺各領域的融合發展。2019年1至10月,我市共批准設立台資企業39家、增資1家,合同投資總額近4億美元,合同台資額3.76億美元。在津舉辦了“兩岸媽祖緣”文化交流行、海峽兩岸武術交流會、首屆中華文化研習營等系列活動。

 

“46條措施”在制定的過程中,進一步回應了臺胞臺企關切,為臺胞臺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品質發展、高科技創新和高品質生活創造了條件。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術裝備及産業創新中心建設、5G研發等內容。

 

“46條措施”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充分考慮到臺胞臺企的特殊情況和普遍關切,在推行臺胞習慣的輸入法、申請公租住房、銀行卡辦理、搖號購車等方面提出務實舉措,為臺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

 

“46條措施”實施後,我市各相關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強政策培訓,確保一線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清楚措施、掌握流程,同時加大宣傳推介和政策解讀的力度,幫助臺胞臺企用足用好各項優惠政策,並及時跟進和評估措施的落實情況,天津真誠地歡迎更多的臺胞臺企共享新的發展機遇和改革紅利。(中國日報天津記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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