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劍:“中華民國台灣”是新版“台獨”論調

自2016年5月20日民進黨重新上臺以來,拒不接受“九二共識”,持續推動“台獨”分裂活動,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造成嚴峻挑戰。為給“台獨”分裂活動提供法理支撐和擴大民意支持,民進黨當局精心設計出“中華民國台灣”論述。事實上,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台獨”論述,又對島內民眾具有很強的迷惑性。為有效應對“台獨”挑戰,維護臺海和平與穩定,我們必須揭穿“中華民國台灣”論述的實質與危害。

 

從“建立‘台灣共和國’”到“‘中華民國’是台灣”

 

為清晰説明問題,我們不妨將蔡英文當局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述放置於民進黨成立以來的兩岸政策路線演化過程中考察。

 

眾所週知,民進黨1986年成立後不久,便走上了謀求“台獨”的道路。因為秉持“台獨”立場,民進黨一直否認一個中國原則。但為了緩解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也為了適應選舉需要,民進黨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杜撰出所謂“台灣事實上已經獨立”的説辭,進而在1999年5月的民進黨全代會上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宣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並第一次將台灣與“中華民國”畫上等號,稱“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套説辭的實質為台灣是一個暫時“國號”叫“中華民國”的“國家”,即借“中華民國”的名義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為此,有人稱之為“借殼上市”。

 

 

 

 

 

 

 

此後,民進黨進一步將台灣與“中華民國”綁定,不但企圖拿“中華民國”“借殼上市”,而且力圖改變“中華民國”的內涵。2004年10月10日,陳水扁在“雙十講話”中説“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2005年8月2日,陳水扁拋出“中華民國四階段論”,即1912年至1949年是“中華民國在大陸”,1949年至1988年蔣經國去世是“中華民國到台灣”,1988年至2000年5月李登輝下臺是“中華民國在台灣”,2000年民進黨上臺後是“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中華民國”一詞由此變成“台獨”勢力分裂國家的工具和抵制一個中國原則的盾牌。

 

儘管民進黨杜撰出“台灣是一個叫作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國家”“台灣是中華民國”的説辭,但他們心裏很清楚,“中華民國”與“台灣共和國”之間存在著深刻的法理區別,單憑幾段論述很難彌合二者的裂隙。於是,民進黨進一步炮製出“要使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説辭。2007年,為配合陳水扁的激進“法理台獨”路線,民進黨全代會又拋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提出“雖然台灣已經獨立”,但卻是一個“國際關係不正常”“憲政體制不正常”“國家認同不正常”的“非正常國家”,只有改變這些“不正常”,才能使台灣成為真正的“正常國家”,因此要早日“正名”(確定“新國號”)、“制憲”(制定“新憲法”)、修改疆界範圍,並且要“入聯”(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由此可見,民進黨使用“中華民國”的稱呼不過是一時的權宜之計,最終目標仍是建立“台灣共和國”。

 

從“‘中華民國’是台灣”到“‘中華民國’台灣”

 

2016年5月民進黨重新上臺後,拒不接受“九二共識”,堅持“台獨”分裂立場,並在兩岸論述和稱謂上大做文章。早在2016年5月26日,時任民進黨當局行政部門負責人林全向立法機構提交的施政方針初稿中,曾三度使用“中華民國台灣”稱謂。2018年以來,蔡英文也在多個公開場合將“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民國”、“台灣”等混用。

 

或許是今年1月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連任成功給民進黨當局帶來了“過剩信心”,或許是蓄意借外媒將其加速推進“台獨”的意圖昭告世人,蔡英文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採訪時表示:“我們沒有宣佈獨立的必要,因為我們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我們稱自己是‘中華民國台灣’”。蔡英文此番言論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僅遭到大陸的強烈反對,也遭到島內不少人士的批評。

 

縱然如此,蔡英文當局非但沒有鳴鑼收兵之意,反而變本加厲強化相關論述。宣稱“‘中華民國台灣’是國際社會不可或缺的一員”,突出其“主權國家”意涵。台灣地區“準副領導人”賴清德在兩度接受採訪時聲稱:“1911年創立的那個‘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經過一百多年的歷史,‘中華民國’已經在台灣新生。”有學者認為,賴清德所謂的“新生”實則指“蛻變”:蛻變的第一層政治皮膚是1949年後,只有臺澎金馬的“中華民國”,這叫“中華民國在台灣”或“中華民國是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蛻變的第二層政治皮膚將是蔡英文于第二任期內進一步在“去中國化”的道路上沿著“法理台獨”要走的路程,因為蔡英文已經明確宣稱:“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中華民國台灣”是刻意包裝的“台獨”論述

 

民進黨當局強化“中華民國台灣”論述,實質上是要從地理和法理上切割台灣與大陸的關係,改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是新版的“台獨”論述,性質十分惡劣。

 

其一,將“中華民國台灣”與“中國”並稱,凸顯“一邊一國”的立場。這一對應性稱謂的意涵是,“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國就是大陸,大陸就是中國”,偷梁換柱,進而將“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起來。本質意涵是將兩岸定位為“一邊一國”,即一邊是中國,另一邊是“中華民國”。

 

其二,“中華民國台灣”與李登輝的“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是一脈相承的。蔡英文繼承了李、扁當局“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台獨”路線,進一步完成了“中華民國”台灣化的改造,在更大範圍和程度上實現“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合體”。不過,與李、扁時期的“顯性台獨”相比,蔡當局的“隱性台獨”更具隱蔽性,往往打著“維持現狀”的旗號,給人以假像,具有相當的迷惑性、欺騙性。

 

其三,蔡英文當局提出“中華民國台灣”,並不表明民進黨永久接受“中華民國”,只是基於“台獨”策略考量暫時接受而已。一旦未來時機成熟,其勢必會推動“正名制憲”,建立所謂“台灣共和國”。由此可見,“中華民國台灣”貌似蔡英文號稱的“台灣共識”,實則為狡猾的“台獨共識”,無非是借“中華民國”之名,行“台灣獨立”之實。從這一意義上説,“中華民國台灣”是精緻裝裱的“台獨”論述。

 

其四,蔡英文在諸多場合將“中華民國台灣”作為“國家稱謂”來使用,依照台灣地區現行規定,這一更改需要經過一套嚴格的、高門檻的法定程式,在未經法定變更程式的情況下,“中華民國台灣”從何而來?其“法源”與“正當性”何在?必須指出的是,“國號+地名=新國號”,實乃蔡英文當局的一大“發明”。從全世界的憲政實踐看,從來沒有類似先例。不過,蔡英文當局對此心知肚明,其故意混淆概念、渾水摸魚,最終和唯一的目的無非是在“中華民國”的名義下偷渡“台獨”。

 

儘管海峽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法理和事實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大陸堅決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絕不允許台灣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台獨”手法再“高超”,最終也逃脫不了失敗的命運。(作者為涉臺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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