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美齡創立的台灣婦聯會今將被強制解散,390億元財産全數充公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20-04-27 11:05:49 | 來源: 海峽導報 |
1950年由宋美齡創立的台灣婦聯會,走過70寒暑,4月27日將被蔡當局強制解散,390億元(新台幣,下同)資産將全數被充公。
婦聯會主委雷倩26日提出三點呼籲,若有人可擔保婦聯會成為政黨後仍能進行公益、不被黨産會追殺,那當然可考慮,但若是無法擔保,婦聯會寧可維繫多年來的傳統及宗旨,並行使“公民不服從”。
臺“內政部”依“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昨日是最後期限,若不轉型,今天將面臨解散清算。雷倩昨表示,婦聯會去年10月會員大會以61比9的差距,決定婦聯會要以公益貢獻社會,而非籌組成政黨,“婦聯會未來的走向,絕對不是推薦候選人參與公職選舉。”
雷倩表示,婦聯會創辦人宋美齡雖然有很多政治身份,但由蔣夫人所創立的婦聯會一直都是慈惠團體,70年來都是以公益為核心。“黨産會”抹黑婦聯會有政治獻金,但根據過去10年紀錄,政治獻金僅佔所有捐助的0.5%,都有依照“政治獻金法”執行,其他99.5%則都是有關慈惠的文教交流活動。
雷倩提出3點呼籲,首先,4月17日婦聯會慶時,已簽完給第二批社福團體承諾的30億元,因此向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寫陳情信,懇請蔡以過去對婦聯會的了解,暫停撤銷婦聯會,未來婦聯會將建立公開透明的平臺。第二,婦聯會上周再度向“內政部”發函,因為3月12日“內政部”的代表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向承審法官表示,“如果婦聯會要轉型其他團體,“內政部”會樂觀其成、並給予輔導”,這句話是在法庭上的陳述,呼籲“內政部”准許婦聯會成立政黨以外的法人團體。第三則是,懇請“立委”考量“政黨法”中必須將政治團體納入轉型為政黨是否“違憲”,如果可能請儘速修法,因為結社自由是受“憲法”保護。
臺“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昨則表示,“政黨法”的規定很明確,政治團體2年內要轉型成政黨,若未完成就是廢止立案,“內政部”已給予4個月緩衝期,但婦聯會屆期仍未完成轉型,該撤銷就要撤銷。
對此,國民黨主席江啟臣26日在金門表示,此事不應只從政治的角度去處理,應該是還原歷史真相,追求和解,不要讓人民感覺這是清算、鬥爭,相信這不是在追求所謂的轉型正義下,大家想要看到的結果。綜合台灣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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