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迎來“大禮包”——上半年免租三個月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送出免租減稅“大禮包”。

 

《指導意見》也是對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的具體落實。4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推動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租金。國有企業尤其是央企和高校、研究院所等企事業單位要帶頭。

 

“之所選擇減免房租作為切入點,是因為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基本上都是通過租賃獲得。減免疫情防控給他們帶來的這些直接損失,是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合乎情理的訴求。”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有資料顯示,房屋租金在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中佔比較高,有些經營主體租金甚至佔經營成本的一半左右。

 

“對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來説,當下的首要任務是活下去。要活下去就要保住租賃來的經營場所。”劉興國表示,對很多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來説,房租可能是其最為重要的運營成本。減免房租可以明顯減輕其生存負擔。

 

《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對承租國有房屋用於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相關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

 

劉興國認為,之所以強調國有房屋租賃相關主體要帶頭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幫扶小微企業,是由兩方面因素共同決定的。一方面,國家作為國有企業的出資人代表,有權對國有資本的處置提出建議與要求。另一方面,國有企業由於其特殊的公有制屬性,作為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承載者,有義務在疫情對經濟發展造成衝擊的特殊時期,體現更多責任擔當。對中小商戶讓利,以帶動全社會與宏觀經濟全面恢復,則是體現責任擔當的重要方面。

 

“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雖然短期會給國有企業造成一定影響,但也是長期收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只有中小企業脫困發展了,國有企業才能迎來更好的經營環境,幫助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其實也就是幫助國有企業自己。”劉興國説。

 

《指導意見》還對完善財稅優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穩定房屋租賃市場等方面做出了部署。例如,地方政府要統籌各類財政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現行規定減免當年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劉興國表示,在要求國有企業和倡議非國有企業對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提供減免房租優惠待遇的同時,政府部門與金融機構也相應做出具體安排,以部分分擔讓利主體的收入損失,或是為提供房租減免優惠的市場主體提供必要金融支持。(記者 熊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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