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關稅”貨物貿易、建設國際航運航空樞紐……海南自貿港設計6方面自由便利制度

6月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海南自貿港包括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數據安全有序流動6方面的自由便利制度設計。

 

 

其中包括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方面,分階段開放資本項目,有序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境外資金自由便利流動。同時在運輸來往自由便利方面,實施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 林念修:貿易自由便利方面,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準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一系列政策舉措。

 

投資自由便利方面,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準入,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方面,我們強調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的開放資本項目,有序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境外資金自由便利流動。

 

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方面,我們針對高端産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目的是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關於運輸往來自由便利方面,將實行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

 

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方面,在確保數據流動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擴大數據的領域開放,培育發展數字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