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發佈貫徹惠臺政策實施細則46條

為積極落實國臺辦、國家發改委《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惠臺26條”),結合溫州實際,為台灣同胞在溫投資、就業、創業、生活、學習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浙江溫州近日制定出臺《溫州市貫徹<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補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分為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支持溫州民營企業對臺開放合作、支持台灣青年創業就業4個部分,共計46條內容。

 

針對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細則》明確,支持台資企業參與溫州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示範應用體系建設;支持台資企業參與溫州5G“百千萬”行動;鼓勵台資企業在溫州投資主題公園,參與溫州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鼓勵台資企業參與制定各類標準,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等。

 

針對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細則》提出,鼓勵台灣同胞在溫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對在溫臺商、臺青等台灣同胞試行“築夢家園”移動通信優惠套餐服務;.鼓勵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溫州購房,與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等。

 

在支持溫州民營企業對臺開放合作方面,《細則》要求,搭建兩岸商貿物流行銷平臺,對大於100平米的新建台灣商品生活館給予20萬元以內的裝修補貼;對民營企業與台灣方合作成立的台資企業(台資佔比25%以上)給予稅收獎勵等。

 

在支持台灣青年創業就業方面,《細則》規定,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溫州台灣青年創業平臺建設;支持民營企業、台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吸納臺青就業;積極支持台灣青年來溫實習實踐,對符合條件的溫州台灣青年創業就業實習基地給予2萬元以下補貼等。人民網北京7月17日電(記者 柴逸扉)

標簽:惠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