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佈實施指南促進京臺交流合作 進一步為在京臺胞台資企業提供同等待遇

北京市日前發佈實施指南,以務實舉措推動落實國務院臺辦、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進一步為在京臺胞台資企業提供同等待遇。

 

北京市臺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指南逐條對應“26條措施”,涉及為台資企業和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兩部分,包括台資企業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標準制訂等政策,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建設等;為台灣同胞在領事保護、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資費、購房資格、文化體育、職稱評審、分類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將進一步幫助台資企業加快科技創新、降低綜合成本、搶抓發展機遇,繼續為台灣同胞在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環境、提供更好條件、保護合法權益。

 

根據實施指南,2020年高職招生通知將調整相關政策,允許臺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憑父母中某一方的臺胞證件、在大陸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到居住地招考部門報名,在京參加市屬高職院校分類招考。持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京無房且在大陸工作、學習和居留的台灣居民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據介紹,實施指南確定了各條款的申報條件、辦事流程、辦理地點、聯繫方式等內容。接下來,北京市臺辦將會同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等單位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記者羅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