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蘇東坡處理公共危機的典範之作

詩人蘇東坡曾經長期擔任地方官,為政期間善於處理公共危機且成就斐然,既為貧苦百姓消除了禍患,又為宋朝建立了功業,贏得了良好口碑和傳世名聲。

 

蘇東坡在密州擔任知州時,曾親自指揮並率領當地大小官員參加捕捉蝗蟲的活動,有效控制了給眾多農戶帶來嚴重危害的蝗災。在潁州擔任知州時,針對夏季水災不斷、秋季旱災連綿、冬季雪災接踵的不利局面,蘇東坡體察民情、賑濟救災、興修水利、抓捕盜賊,同時接連上書朝廷,乞請減免災民賦稅,發放救災錢糧,保一方百姓祥和與平安。在潁州期間,蘇東坡詳考地形,蒐集數據,徵詢民意,反復論證,起草了《申省論開八丈溝利狀二首》《奏論八丈溝不可開狀》並上奏宋哲宗,最終阻止了勞民傷財的開八丈溝這項有百害而無一利的巨大工程上馬。在蘇東坡跌宕起伏的宦海生涯中,徐州抗洪無疑是他處理公共危機的典範之作。

 

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年)四月,洪水到達徐州境內;八月二十一日,境內上游的曹村決堤,洪水一瀉千里。這次洪水災害是一件百年不遇的公共危機事件。

 

由元朝宰相脫脫主編的《宋史·蘇軾傳》記載了蘇東坡徐州抗洪的事跡。文中寫道:“河決曹村,泛于梁山泊,溢於南清河,匯于城下,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民皆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驅使復入。軾詣武衛營,呼卒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且為我盡力。’卒長曰:‘太守猶不避涂潦,吾儕小人,當效命。’率其徒持畚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臺,尾屬於城。雨日夜不止,城不沉者三版。軾廬于其上,過家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

 

在如此重大的公共危機中,徐州城沒有被洪水吞噬,這與蘇東坡的智慧、才能、人格有著直接關係。

 

一是憑藉蘇東坡恪盡職守的擔當精神。面對特大洪水這一重大公共危機,蘇東坡沒有膽怯、沒有退卻、沒有遲疑,他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州之長,更沒有懈怠知州的職責,而是勇毅果敢地肩負起自己的責任和使命,這種職業操守和擔當精神是戰勝公共危機的先決條件。

 

二是依靠蘇東坡迅即果斷的行事品格。洪水將至未至之時,蘇東坡未雨綢繆,立即組織力量派遣下屬,分段負責,包乾到人,責任到人,嚴防死守;勸阻城裏一些準備出逃的富人和百姓,並下死令任何人不準出城,擅出城者殺無赦;動員國家禁軍3000多人參與抗洪築堤;制定加固城外堤壩修築和城墻墻體的規劃方案,並組織人力物力迅速予以實施。面對洶湧洪水,蘇東坡親臨最危險的城墻地段,從容鎮定地指揮軍民加厚墻基,加高墻體,在短時間內使防禦工程加長至九八七丈,加高至十丈,加寬至兩丈。蘇東坡經過自家門口而不入,廢寢忘食、殫精竭慮,洪水圍城45天,蘇東坡就在堤壩上勞累了45天,直到黃河回歸故道,向東在海州附近入海。

 

三是依仗蘇東坡真誠坦率的溝通能力。蘇東坡發動徐州城內的居民有錢出錢、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團結一致、齊心協力地抗洪救災。動員出逃的富人進城回家並告訴他們:“只要我蘇東坡在,絕不會讓洪水進入徐州城。”蘇東坡動用朝廷禁軍參與抗洪時説道,現在洪水即將沖毀徐州城,事態非常緊急,你們是武衛營我無權調動,但是希望你們幫助我共同抗擊洪水。武衛營頭領立即回答,徐州危在旦夕,雖然沒有朝廷的命令,現在也不能顧及太多,蘇大人不顧個人生命安危,我們禁軍理應出力,共保城池。於是徐州軍民聯合起來共同抵禦洪水。洪災結束之後,蘇東坡又爭取朝廷的資金支持,進一步加固徐州堤壩和城墻,以防範今後更大洪水。

 

蘇東坡徐州抗洪事跡充分説明其遇事不慌、遇難不懼、遇險不驚、遇危不亂,在緊急關頭能夠冷靜鎮定地處理公共危機;有力表明蘇東坡秉持以民為本、心繫蒼生、情牽民胞、與民共甘苦同生死的人本主義情懷。蘇東坡處理公共危機的態度、操守和擔當,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作者為黑龍江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