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文章:“台獨”是走不通的絕路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已15週年。這部法律的實施,對於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打擊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發揮了至為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回看歷史,陳水扁在台灣上臺執政不久,“台獨”本質便原形畢露,于2002年8月公然拋出了台灣大陸“一邊一國”的“台獨”叫囂,此後不斷倡狂地升級“台獨”分裂活動,其中最具危害性的,就是妄圖通過所謂“憲政改造”,謀求“台灣法理獨立”,從根本上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現狀,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陳水扁當局這一踩踏兩岸關係底線的危險分裂行徑,嚴重危及國家主權與領土安全,嚴重損害國家民族核心利益,嚴重破壞臺海地區和平穩定,必須予以堅決打擊和遏制。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4年12月依據憲法啟動了《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式。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經審議高票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將中央關於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與頒布,充分體現了我們堅持和平統一的一貫立場和最大誠意,同時堅定地表達了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強決心。
《反分裂國家法》一經頒布實施,立即受到包括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華僑華人在內的廣大中華兒女的擁護與支持。島內“台獨”分裂勢力氣急敗壞,鼓噪要策劃搗亂,但在強大的反“台獨”聲勢之下,無奈地不了了之了。隨後的4月,國共兩黨領導人在北京舉行了六十年來首次會談,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政治基礎之上,共同發佈了“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這一歷史性會談的實現,體現了《反分裂國家法》有關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發展兩岸關係,通過兩岸平等協商談判實現和平統一的規定精神,開啟了兩岸政黨交流的帷幕,引領反“台獨”、要和平、促發展的主流民意,推動深化兩岸民間交流往來,打擊了“台獨”分裂勢力的囂張氣焰。
2008年3月民進黨敗選,同時捆綁進行的所謂“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遭到失敗。民進黨在台灣下臺,使得兩岸雙方得以重新建立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基礎,進而完成了兩岸同胞期盼已久的全面、直接、雙向“三通”(通郵、通航、通商)歷史任務,實現了眾所矚目的兩岸領導人歷史性會晤,翻開了兩岸關係歷史性的一頁。經過平等協商,兩岸兩會簽署了23項交流合作協議,形成了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良好局面,極大地維護和發展了兩岸同胞的利益福祉,促進了臺海地區的和平穩定。
然而,2016年5月民進黨再次在台灣上臺後,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嚴重破壞了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打著“維持現狀”的幌子進行“去中國化”和“台獨”分裂活動,導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大量喪失。他們加大文教“台獨”力度,煽動敵視大陸的對立情緒,通過“修法”“立法”,阻撓、禁錮兩岸人員往來與交流合作,威脅、迫害島內反對“台獨”、主張統一的團體和人士;挾洋自重,甘當外國勢力的棋子,置台灣民眾安危利益於不顧,為他人火中取栗;插手香港暴亂,為“港獨”分子張目,歪曲、污衊“一國兩制”方針,肆意攻擊全國人大涉港立法;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後,勾連外部勢力進行政治操弄,企圖“以疫謀獨”;包藏禍心地拋出“中華民國台灣論”,破壞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現狀,甚至要推動“修憲”。民進黨當局不斷升級分裂挑釁活動,造成臺海形勢更加複雜嚴峻的動蕩局面,必然引起全國人民的高度警惕與堅決反對。我們必須隨時做好打擊、挫敗“台獨”分裂勢力操弄危及國家民族核心利益危險行徑的必要準備。
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為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對兩岸同胞和全民族最有利。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反分裂國家法》集中體現了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必將實現國家統一的人民意志與國家力量。15年來的歷史證明,並將繼續證明,“台獨”是違背中華民族意志、危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逆流,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和國家力量的堅決打擊,是一條走不通的絕路。陳水扁當年在“台獨”圖謀失敗後,曾經頹喪地喟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陳水扁的嘆息,民進黨當局臺面上的人物在當年是聽到了的,今天似乎選擇性淡忘了。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週年之際,有必要給他們回放一下:想實現“台獨”圖謀?“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全國台灣研究會理事、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李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