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上路 民進黨當局何以跳腳?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後,台灣民進黨當局反應強烈,説三道四、惡語相向,表達了“強烈不滿與譴責”,大肆進行攻擊、污衊,説什麼香港國安法“獨裁、霸道”“打破‘高度自治’承諾”“傷害香港自由、人權、法治”“印證‘一國兩制’不可行”等等,批評指責一大堆。民進黨當局甚至揚言要採取反制措施,宣稱要讓台灣成為港人的“另一項選擇”,臺“陸委會”專門拋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政專案”,準備設置“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以提供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等項目諮詢與協處服務。一項針對香港的法案,民進黨當局做出如此激烈反應,個中主要原因似有以下幾點:
一是民進黨當局難以像過去般打“香港牌”。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對於香港的和平穩定與發展無疑將會産生積極、重要影響,“港獨”等反中黑暴勢力的惡意破壞行為將受到有力遏制,他們再也不能像過往般隨心所欲地搞各種破壞活動,致使香港的地位、影響被嚴重削弱,過去的繁榮景像不在。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將徹底改變這種狀況,畢竟大多數港人、甚至在港外商都是民心求治,希望香港和平穩定,讓他們能愉快賺錢,安穩生活。如此,將彰顯“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這自是民進黨當局極不願看到的。如此,他們再也不能操弄所謂“芒果幹”(亡國感)效應,他們對香港的種種指責、污衊不攻自破,他們利用香港問題謀取政治利益之路走不通了。面對如此情況,民進黨當局又怎能不著急上火,急急跳出來攻擊指責不足為怪。
二是民進黨當局伸向香港的黑手容易被捉。儘管民進黨當局一再想撇清與“港獨”等黑暴分子的關係,説什麼非常關注香港的“民主、自由”,但並未逾越分際,沒有介入香港事務。這種話,估計其自己也不相信。其實,民進黨當局在香港問題上介入很深,煽陰風、點鬼火,明裏暗裏給予“港獨”及黑暴分子支持。“台獨”“港獨”相互配合、沆瀣一氣,搞亂香港,以從政治上漁利。未來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僅有力震懾“港獨”,也有力敲打“台獨”,民進黨當局的日子就不那麼好過。除非不伸手,伸手必被捉。
香港國安法第38條規定:“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也就是説,即便非香港人、甚至不在香港,若被認定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便被視為犯罪,一旦入境香港即可依法逮捕,若是到與大陸和香港有簽訂引渡條例國家,也可通過引渡加以逮捕。香港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還規定,香港警務處處長在合理或需要時,可經保安局局長批准,向包括台灣在內的政治性組織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港警提交指明數據(包括在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産、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等),如果不遵從或給予虛假、不完整數據,可被判處罰款或監禁。如此,民進黨當局插手香港、搞亂香港的企圖將難以得逞。無怪乎民進黨當局反應如此之大。
三是借此向美國主子錶忠心。中國大陸完成香港國安法的立法並頒布實施,美國強烈抗議,大肆攻擊、指責。總統特朗普、國務卿蓬佩奧親自上陣、放出重話,包括取消香港的特殊經貿待遇,停止出口美制防衛設備至香港,提供出口許可證豁免,制裁所謂損害香港人權的大陸官員等。美國主子反應如此強烈,作為一貫“親美抗中”的奴才,民進黨當局自不甘落後,若不作出些激烈反應取悅主子説不過去,惹得主子不高興就不好了。如此,就有了民進黨當局面對香港國安法,棍棒相加,刀斧齊出,極盡攻擊、污衊之能事。華夏經緯網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 作者 楊澤軍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南京大學臺研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