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措施支持臺企發展和臺青就業創業

近日,《福州市關於進一步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的措施》出臺,內容包括促進台資企業高品質發展、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深化榕臺融合發展三個部分共21條。

 

《措施》提出,鼓勵具備産業準入條件的工業園區台資企業進行廠房升級改造,增加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因城市發展退城入園及轉型升級擴大規模的臺企,由相關部門統籌做好項目用地保障服務;優先支持臺企申請技改發展專項貸,積極幫助在榕台資工業企業申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台資外貿企業參與拓展大陸市場,著力打造榕臺跨境物流黃金通道,鼓勵台資企業通過保稅備貨模式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臺企融資提供增信服務。

 

同時,支持在榕台資企業拓展大陸內需市場,對利用電商平臺開展網絡銷售的台資企業,交易規模滿足相關條件,分別給予各檔一次性最高25萬元、50萬元、75萬元獎勵。

 

推進台灣青年就業創業方面,2020年1月1日後設立的台灣青年創業企業,同等享受福州市級基地台灣青年創業場所租金和首次裝修改造補貼政策;簡化台灣青年創業基地補貼政策申報手續,支持台灣青年創業基地開展直播,建設“兩岸青年第一家園就業創業驛站”;鄉村(含社區)建設榕臺合作項目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可直接委託符合條件的台灣建築設計(含文化創意)團隊開展工作。

 

《措施》還要求,用人單位應依法依規為聘用臺胞繳交醫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加大力度鼓勵台灣青年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面落實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同等使用;實行對涉臺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福建日報訊 (記者 吳旭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