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月起放寬非臺籍人士入境,包括大陸及港澳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21-02-24 17:10:44 | 來源: 海峽導報 |
台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表示,考量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島內防疫量能,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自今年3月1日零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臺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但需要維持出示三日內陰性證明,且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
陳時中
陳時中説,3月1日起非臺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持有效居留證非臺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得入境;無居留證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臺涉外部門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大陸人士部分,為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臺“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港澳人士部分,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學生、經“衛福部”許可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另外,陳時中説,台灣恢復桃園機場開放轉機方案,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營運航班,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8小時以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如有航班延遲或旅客健康狀況異常情形,也都有擬妥應變計劃。
陳時中指出,為確保島內防疫安全,將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非臺籍人士搭機入境台灣,或需經台灣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來臺。
入境台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于“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副指揮官陳宗彥補充表示,轉機恢復至去年12月底的方式,需要搭乘同一個航空公司,必須在八小時完成轉機旅程。如有有遇到颱風等天災,航空公司調度等也都會在防疫措施下,進行轉機流程,有其運作機制。綜合臺媒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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