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專項整治房地産市場 嚴查四類行為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8日印發《海南省2021年房地産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到5月底前全面清理整治房地産企業和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規避限購政策騙購、變相漲價、違規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此輪整治重點對在建、在售以及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商品住宅項目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排查整治: 

 

購房人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購房人和用人單位虛構勞動關係,並繳交社保或個稅,預交房款,預約到期具備購房資格後再辦理購房手續;利用人才引進政策,與用人單位虛構勞動關係,辦理人才落戶騙取購房資格;購房人偽造銀行轉賬、社保或個稅憑證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 

 

開發商違規銷售商品房。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銷售,以認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行為。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將委託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簽訂“陰陽合同”等作為購房前置條件的行為。 

 

仲介機構和人員違規亂象。部分仲介機構通過有償服務,幫助購房人挂靠第三方公司繳交社保或個稅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在獲取購房資格後立即中斷社保或個稅的繳交。銷售或仲介人員誘導、協助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通過第三方機構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 

 

商品房銷售現場管理無序。開發商未在商品房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價格手冊、發改部門價格備案文件等,未按規定內容明碼標價;未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標示“五證”;未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標示商品房銷控表,銷控表房源銷售情況與海南省商品房銷售許可公示系統中樓盤表狀態未能保持一致;未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標示海南省相關限購文件,未提示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不得購買商品住房等。 

 

方案明確,針對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行為,住建(房管)部門暫停項目銷售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對提供虛假證明、規避限購政策購房的個人,撤銷其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列入嚴重失信範圍,5年內不得在我省購房;對協助虛構勞動關係,代發工資,代繳社保或個稅騙取購房資格的仲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取消其備案資格,5年內禁止在海南省從事房地産仲介業務;對涉及偽造、編造證明材料獲取購房資格等違法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 

 

針對捆綁銷售變相漲價行為,開發企業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將委託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等作為購房前置條件的,住建(房管)部門暫停項目銷售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由稅務部門對涉及的偷逃稅行為依法依規追繳稅款和處罰;發改部門在辦理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要求開發企業提供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銷售,不得捆綁裝修、車位和會員資格變相漲價的承諾,由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背上述承諾的房企按照價格欺詐從嚴處罰。 

 

方案要求,落實市縣房地産調控主體責任,建立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和完善部門聯動、購房資格聯合審查、聯合查處、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加快實施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即備案制度;探索開展新建商品房銷售公開搖號制度;加強房地産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在市場準入、開發資質、從業資格、項目建設、銷售備案等方面實施信用管理和聯合懲戒,形成守法獲利、違法受限的良好營商環境和市場氛圍。中新網海口3月8日電 (記者 王子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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