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 加強科技成果權利保護

2020年對於知識産權司法保護來説,是極不平凡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兩會工作報告中指出,2020年,人民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産權案件46.6萬件,出臺知識産權民事訴訟證據等10個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促進形成鼓勵自主創新、推動科技進步的法治環境。在服務和保障科技創新的康莊大道上,這些成績充分顯示,知識産權司法保護蹄疾步穩,亮點頻出。

 

2020年是加強科技成果權利保護的“豐收年”。最高法院全面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先後制定了專利侵權糾紛系列司法解釋、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司法解釋、商業秘密糾紛民事案件司法解釋和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出臺知識産權民事證據司法解釋,完善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切實解決權利人“舉證難”等問題,降低維權成本,加大保護力度,切實提高侵權違法代價。針對技術類知識産權案件特點,先後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技術調查官參與知識産權案件訴訟活動的若干規定》《關於知識産權法院技術調查官參與訴訟活動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完善技術事實查明體制機制。這些司法解釋構建起了新時代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四梁八柱”,為推動知識産權司法保護高品質發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0年是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政策的“落地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完善産權保護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是經濟制度改革的兩大重要方面。這兩者均與知識産權息息相關。為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最高法院先後發佈《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中國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關於依法加大知識産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的意見》等司法政策文件,指導知識産權審判實踐。2017年9月,在上海知識産權法院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障科技創新研究(上海)基地”,這些舉措準確把握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服務大局的出發點和目標定位,為創新型國家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2020年是審判體制改革的“發力年”。為加強科技成果權利保護,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勢必先行。2020年在深化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方面不同凡響。2014年以來,先後成立了北京、上海、廣州三家知識産權法院;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掛牌設立,承擔統一技術類知識産權案件裁判標準等職責。2020年12月26日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産權法院的決定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它的設立對保障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完善知識産權法院佈局具有重要意義。此外,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高級人民法院和知識産權行政部門備忘錄的簽署,進一步促進了知識産權司法與行政一體化、全鏈條保護。南京、深圳、海口等21個地方法院知識産權法庭跨區域集中管轄技術類知識産權一審案件,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發揮重要作用。全國法院知識産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有序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産權審判體系日益完善……

 

滿眼生機轉化鈞,天工人巧日爭新。知識産權司法保護事業,如一艘深海巨輪,正在沿著歷史發展的正確方向破浪前行,再創輝煌!(耿慧茹)

標簽: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