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之聲熱評:高票通過決定就是最大的民意!

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這是繼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人民大會堂經久不息的雷鳴般掌聲,傳遞出14億中國人的共同意志,這就是最大的民意!

 

大灣區之聲熱評:高票通過決定就是最大的民意!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現行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産生辦法,主要內容都是30年前由基本法確定的。但隨著社會政治形勢的變化,一些制度缺陷和漏洞逐漸顯現。特別是2019年“修例風波”和第六屆區議會選舉,一些“港獨”和本土激進分子在境外勢力的鼓動下借機進入立法會和區議會,妄圖奪取香港管治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亂港分子為了個人政治私利,罔顧市民福祉,縱容暴力犯罪,導致社會“黑暴”橫行、經濟蕭條、民不聊生。廣大香港市民對於這些反中亂港分子的胡作非為深惡痛絕,越來越深切地意識到,要使香港在政治上儘快實現撥亂反正,在“愛國者治港”這一大是大非問題上正本清源是當務之急,把“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落到實處是共同責任。香港決不能亂下去,決不能成為反中勢力遏制中國的一顆棋子!

 

民有所呼,國有所應。從憲制層面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中央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的應有之義,是消除香港政治亂象、鞏固由亂及治局面的迫切需要,也是真正把“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到實處,實現香港長治久安、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全國人大有關決定明確了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原則、方向和總體框架。根據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將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並增加其職能、適當擴大選委會選委人數及立法會議席、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等,大大拓展了香港社會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為推動香港民主與時俱進發展,構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提供了根本依據。

 

連日來,香港社會高度關注全國人大會議涉港議程。不少市民自發以“落實愛國者治港,支持完善選舉制度”為主題,發起街站簽名和網上聯署活動。《決定》高票通過後,包括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的各界人士紛紛發表聲明,堅決支持和擁護全國人大有關決定。這充分表明,香港各界已經形成了“愛國者治港”的最大社會共識。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有關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香港特區政府將進行修訂本地法律等工作。

 

民意不可擋!我們相信,在14億人的最大民意支持下,依法保障“愛國者治港”這一過程必將順利推進。隨著《決定》的全面落實和香港選舉制度的逐步完善,香港的繁榮穩定必將得到有力維護,香港“一國兩制”實踐必將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