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政策措施深化與港澳臺地區交流合作

支持香港金融機構到山東設立分支機構;支持港澳臺地區企業參與山東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港澳臺地區科研機構與省內機構在科技創新、生物醫藥、初創企業領域設立研發中心……

 

記者日前從山東省商務廳獲悉,為有效推動全省與港澳臺地區多領域合作,更好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山東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了深化與港澳臺地區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

 

山東省商務廳副廳長呂偉介紹,港澳臺地區是山東重要的外資來源地和貿易夥伴。2020年,山東實際使用港澳臺地區投資136.8億美元,同比增長22.4%,佔到全省的77.5%;與港澳臺地區進出口貿易871.9億元,同比增長39%,佔全省的4%。

 

今後,山東將對符合産業政策導向、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設項目、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進行獎勵;對港澳臺地區世界500強投資的重大外資項目,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投資總額5000萬美元以上且當年到賬1000萬美元以上的重點外資項目,提供要素保障。

 

山東還將支持港澳臺企業來山東投資設立合資合作醫療、養老機構,鼓勵港澳企業在濟南投資設置獨資醫院;支持山東企業到香港上市、發債,開展境外融資業務。

 

“以上政策措施將促進港澳臺地區與山東的交流合作,我們將堅定不移地把港澳臺地區作為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的重要經貿合作夥伴,全力推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呂偉説。

 

新華社濟南電 記者陳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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