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人身自由、性別平等……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實施成果來了

2016年9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這是我國自2009年以來制定實施的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也是首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的行動計劃。

 

如今,規劃時間已滿,這個行動計劃實施得如何?收穫了什麼樣的人權果實?國務院新聞辦31日下午召開新聞吹風會,介紹有關情況。

 

主要目標任務如期實現,新行動計劃即將實施

 

“行動計劃得到全面實施,主要目標和任務如期實現,幾十項指標提前或超額完成,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吹風會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李曉軍開門見山總結道。

 

在第三期行動計劃如期實現的基礎上,李曉軍透露,中國正在制定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全面對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目標。該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在不久發佈實施。

 

4個數字裏,看司法持續保障人權

 

吹風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級巡視員、高級法官李曉透露了4個重要數字。

 

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無罪,審結國家賠償案件87152件,司法救助案件20.56萬件,全國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8310起刑事案件。

 

這些數字,是5年來司法系統堅持防範和糾正冤錯案、健全權利救濟機制和司法救助制度、規範刑事申訴案件立案審查標準的成果。

 

除此之外,李曉表示,最高法院近年來在嚴格死刑適用標準上做了很多工作。在死刑復核程式中,加大人權保障力度,讓律師給被告人提供足夠的辯護。

 

就業、休假、性別平等……公民權利有保障

 

“我國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嚴格規範特殊工時制度,實施精準扶貧,完成民法典編纂工作……”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張永和介紹起近年來我國在保障公民政治、經濟、文化權利方面的成就,如數家珍。

 

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也認為,總體來看,中國政府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強,取得了一定成效。

 

常健一一列舉,在保障人身自由方面,我國建立了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修訂了行政處罰法;在保證宗教信仰自由方面,5年來,中國新增宗教院校12所;在財産權利保障方面,一批法律新修訂,完善了對農村集體和公民個人財産權和知識産權的保障。

 

群眾最關心的一些權利問題,有關部門也在積極推進解決。

 

張永和表示,通過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明確不得實施的6種就業性別歧視行為,建立部門聯合約談工作機制,婦女平等就業有了保障;而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校園欺淩防控制度、網絡保護制度等。

 

中國人權成就,好多國家都在挺

 

怎樣來檢驗一個國家人權狀況好壞?常健提出,最重要的檢驗標準是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用人們實際的滿意感來檢驗人權在這個國家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外交部人權事務特別代表李笑梅分享,目前世界上有60多個國家制定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國是制定三期以上行動計劃的少數幾個國家之一。

 

2018年11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於中國的第三輪國別人權審議會議上,20多個國家稱讚中國制定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這在國別審議中是不多見的。”李笑梅説。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相信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明天會更好。”李曉軍展望道。新華社記者徐壯、王賓、姚雨璘

標簽: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