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改後首次大會,這些細節有深意

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是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自去年3月11日修改後召開的首次大會。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是規範全國人代會“怎麼開”“怎麼開好”的重要法律。修法後,將給今年召開的大會帶來哪些新變化?

 

法律案審議環節優化了,效率提高品質不降

 

細心的人會發現,以往大會審議法律案,程式是“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議表決稿-表決稿”幾個環節。

 

以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民法典草案為例,其間經歷“大會説明-代表小組會討論-第一次常務主席會審議-第二次主席團會審議-代表小組會討論-第二次常務主席會審議-第三次主席團會審議-代表小組會討論-第三次常務主席會審議-第四次主席團會審議-閉幕會表決”,稱為“三上三下”。

 

修改後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明確法律草案修改稿在各代表團審議後,經進一步修改就可以直接提出表決稿交付大會表決,減少了過去“草案建議表決稿”的審議環節。

 

這樣的修改,既完全符合立法法的有關規定,也有利於提高審議效率。但會不會影響法律案審議的品質?

 

事實上,提請今年大會審議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在去年10月和12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已經審議過兩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在審議中充分發表意見,據此,法律草案作了完善,如草案二審稿細化補充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相關規定,增加規定地方人大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推遲召開會議等。

 

同時,依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和常委會法工委就提前組織全國人大代表研讀討論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廣泛徵求代表的意見,有些意見已經反映在提請大會審議的草案中。在大會期間,代表還會有充分審議、發表意見的時間。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種種制度設計,優化了大會期間審議法律案的環節,提高了效率,也能夠保證代表們充分審議、提出意見,體現了人大制度與時俱進、不斷完善。

 

統一規定表決議案方式,大會程式進一步規範

 

在全國人代會上行使表決權,是全國人大代表的一項法定權力。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改時,吸收歷年大會議案表決辦法的有關內容,在議事規則第60條中,對表決方式作出明確的統一規定——

 

“會議表決議案採用無記名按表決器方式。如表決器系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採用舉手方式。”

 

“憲法的修改,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錶決。”

 

“預備會議、主席團會議表決的方式,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

 

對表決議案方式的統一規範,保障了表決方式的一致性。這樣,今後每年每次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就不用再單獨審議表決本次大會表決議案的辦法。

 

啟用工作信息化平臺,代表履職更加便利

 

新修改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會議文件資料電子化,採用網絡視頻等方式為代表履職提供便利和服務。

 

為貫徹落實議事規則要求,今年2月23日,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正式啟用。

 

據了解,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今年大會期間,代表建議將首次正式通過平臺提交和分辦。

 

事實上,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部分代表就試用了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

 

經過去年大會期間試用及閉會後的改進,目前,法律草案徵求代表意見、代表議案全流程信息化、代表建議全流程信息化等功能發揮作用良好,代表獲取學習和履職信息更快捷,議案建議辦理更高效,溝通聯繫也更方便。

 

相信今年有了信息化平臺助力,代表履職將更加便捷,大會將開得更加精簡、高效。

 

大會召開更加開放透明,展現中國自信

 

新修改的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增加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設發言人,代表團可以根據需要設發言人。”

 

“秘書處可以組織代表和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接受新聞媒體採訪。代表團可以組織本代表團代表接受新聞媒體採訪。”

 

“大會全體會議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公開報道。”

 

這些規定,是近年來大會一系列成熟實踐的總結和規範,以法定程式,保證大會召開公開、透明。

 

據了解,今年,大會發言人將舉行新聞發佈會,還將安排代表通道、部長通道。新聞中心將充分運用互聯網等技術為中外記者提供服務,積極協助中外記者聯繫採訪。

 

大會公開、透明,也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優勢的具體體現,展現出中國的開放與自信。

 

(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 記者楊維漢、陳菲、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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