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交”43年107筆對臺軍售,美國一心將台灣民眾推向火坑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5日宣佈批准售臺“愛國者項目人員技術協助案”,總價9500萬美元(約合27.24億元新台幣)。這已經是拜登政府任內第三度、今年第二度對臺軍售。自1979年美臺“斷交”以來,美國在與大陸發表《建交公報》和《八一七公報》的同時,又搞了“與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為對臺軍售找藉口,給臺海和平帶來巨大隱患。

 

至今已有100多筆對臺軍售

 

美國1979年與臺當局“斷交”後,當年7月總統卡特就宣佈第一筆對臺軍售,賣給台灣48架F—5E/F戰機,總值高達1.6億美元。如今43年過去了,美國共107次宣佈對臺軍售。

 

特朗普特別熱衷於和臺當局做軍火買賣,並屢屢創下紀錄。執政4年內,他幾乎每年都會宣佈對臺軍售。比如2017年6月宣佈售臺反輻射導彈50枚、聯合距外武器(JSOW)空對地導彈56枚、MK48魚雷46枚、“標準2”型導彈16枚等,總值14.2億美元;2018年9月宣佈售臺F—16 戰機、C—130 運輸機、F—5 戰機、“經國號”戰機的5年份標準航材零附件及相關後勤支持系統,總額3.3億美元;2019年又宣佈美國路克基地F—16戰機飛行員訓練及後勤維護續約,總值5億美元。4年時間內,特朗普政府累計對臺軍售11次,這個數字遠超此前奧巴馬執政8年的總和。

 

在金額上,特朗普任內累計對臺軍售近200億美元。這也讓他成為一個任期內,對臺軍售總額最高的美國總統。2019年8月,他批准的一筆66架F—16V戰機買賣,價值高達80億美元,也是美國迄今最大規模的單筆對臺軍售案。

 

同樣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特朗普宣佈任內最後一筆軍售案——野戰信息通信系統後,他對臺軍售的武器已經涵蓋海陸空各類不同系統。

 

拜登上任迄今,也已經三度宣佈對臺軍售。首批軍售是2021年8月宣佈的,包括M109A6帕拉丁自走炮、M992A2彈藥補給車和M88A2救濟車等,總值7.5億美元。今年2月7日,DSCA宣佈批准售臺“愛國者”導彈工程勤務案,美方持續派技術代表到台灣評估保養“愛國者”,預算規模1億美元。它和4月這次軍售案不同之處在於:2月的軍售主要是導彈工程勤務及效能檢測計劃的設備與服務,這次軍售則是派遣專業人員到台灣提供技術支持。

 

台灣從“堡壘”變“豪豬”

 

很長一段時間,美主要出售防禦性武器,限制出售進攻性武器,試圖將台灣武裝成一個“堡壘”。

 

但特朗普任內出售了不少“進攻性武器”,如反輻射導彈、重型魚雷,甚至還有F—16V戰機和MQ—9B無人機等,已超過台灣防衛水準。其中2020年10月美國國務院核準三項對臺軍售案,總價值約18.113億美元,涉及的武器包括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增程型距外陸攻導彈與F—16新式偵照莢艙,被認為是中美建交以來美臺軍售案中最具攻擊性的武器,有將台灣從“堡壘”變成“豪豬”的趨勢。前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曾表示,他鼓勵台灣多向美國採購武器,把自己變成一隻“豪豬”,而獅子通常是不吃豪豬的。

 

淡江大學學者陳一新分析稱,美國的“戰略模糊”並未變成“戰略清晰”,也無意派軍協防台灣,但美國對臺軍售卻有了從防禦性武器為主變成攻守兼備武器的本質性改變。當台灣由“刺猬戰略”變成“豪豬戰略”,不啻顯示台灣軍隊將由“小而美”變成“小而強”,對解放軍形成更大威脅。

 

這些年,美國尤其強調“不對稱戰力”。3月中旬臺媒曾報道稱,臺“海軍司令部”以“神鷹3號計劃”為名,推動對美採購12架反潛直升機。結果傳聞被美國拒絕,最主要原因是美國覺得不符合發展“不對稱戰力”的原則。

 

至於美國對臺軍售模式,自1979年臺美“斷交”直到布什政府2001年宣佈潛艇等3項對臺軍售,臺美基本都是在每年4月召開軍售會議。在此之前,臺軍方會先派遣上將“副參謀總長”層級的官員率團赴美,把台灣希望採購的武器裝備清單交給五角大樓。美國則通常採取“包裹式”的審查和公佈,也就是把臺軍階段性要採購的多項武器綁在一起,再一次性批准和公佈,通常每次軍售間隔從一年到數年不等。現在則改為“個案式”模式,即一項一項審查和宣佈。

 

美國説一套做一套充滿算計

 

在美國宣佈對臺軍售以及臺當局感謝的聲明裏,經常會出現兩個名詞——“與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

 

“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宣佈與臺當局“斷交”、與大陸建交後,由時任總統卡特簽署的,用於“規範”美臺關係,裏面提到美國向台灣“提供使其保持足夠自衛能力所需數量的防禦物資和防禦服務”。“六項保證”則是美國政府在198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署《八一七公報》時,又對臺當局做出的“保證”。它包括美國未同意設定終止對臺軍售日期、未同意就對臺軍售議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徵詢意見、不會在台北與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未同意修訂“與台灣關係法”、未改變關於台灣“主權”的立場以及“不會對臺施壓,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所謂“六項保證”還有其他版本,但基本大同小異。2015年10月,美國眾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草案,“重申六項保證和與台灣關係法均為美臺關係之重要基石”。

 

而美國與大陸簽署的《八一七公報》列明,“(美國)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最終得到解決”。也就是説,中美發表《建交公報》和《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美國又炮製了“與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都與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背道而馳,其實質是將美國的國內法淩駕於國際義務之上,是非法和無效的。這也説明美國説一套、做一套,毫無政治誠信。

 

軍售對台灣百姓來説就是個大錢坑。民進黨當局還提出所謂的“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在未來5年內為購買導彈、防空系統編列2400億元新台幣特別預算,為此不惜債臺高築。有島內網友諷刺説,難道民進黨當局是要用導彈來抹平高高的“債臺”嗎?

 

針對美臺軍售,大陸多次表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強烈要求美方立即撤銷對臺軍售計劃,停止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錯誤信號。台灣前途、台灣同胞的安全保障和利益福祉在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指望外部勢力的“空頭支票”,台灣難以避免從“棋子”變“棄子”的命運。【環球時報記者 張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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