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臺“登陸第一家園第一站”實施細則意義非凡

就在台灣地區的“青年節”3月29日這天,廈門市出臺了一項惠及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的利好政策——《<廈門市打造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第一站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這也意味著廈門在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方面有著“廈門速度”的絕對優勢。

 

首先,《實施細則》中八項措施都明確到位,所有的惠臺政策措施,讓臺胞臺企一眼就看懂。從具體政策、申報條件、應提交材料辦事流程到責任單位聯繫人和電話,從諮詢了解辦理到落地都有業務專人專項服務。值得一提的是,《實施細則》裏,臺胞臺企融資、貸款、台灣地區職業資格證書準入認定、臺企比照陸企註冊、人才政策到臺胞在廈租房臺青公寓等惠臺政策措施,都具體落地、一目了然不含糊。

 

比如《實施細則》第三項措施,對於台灣地區職業資格證書準入認定,其準入類職業資格參照《對臺職業資格直接採認清單》予以全面或部分直接採認。當中第一款對於“台灣地區特考鐵路人員”的職業資格認證方面,開宗明義就指出台灣地區持有軌道交通運輸服務人員(軌道列車司機)對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特考鐵路人員》的台灣居民方可在廈換證成為軌道交通司機員。眾所週知,台灣具軌道交通司機員包含台灣鐵路、台灣高鐵和捷運軌道司機員,因此這群在台灣具有相對應的軌道交通司機員執照者,經過此認證方可直接在廈門執業上崗,這無疑是大陸對臺同等待遇政策的一大進步。或許在不久的將來,在廈門地鐵裏或動車組列車上,也將會有來自寶島台灣的司機為我們兩岸同胞服務。

 

其次,自1988年起,34年來廈門出臺惠及臺胞臺企政策的“廈門速度”,始終處於大陸前列。經過筆者對大陸惠臺政策研究發現,1988年“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公佈施行後,在省級以下地方政府出臺“鼓勵投資規定”配套細則方面,廈門市于同年率先出臺地方性“鼓勵投資規定”,隨後珠海市、武漢市等7個城市先後出臺相應政策。1994年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後,廈門市在1995年率先頒布《廈門市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2018年2月28日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等出臺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廈門市出臺“31條措施”配套政策(簡稱廈門“60條措施”)。由此可知廈門出臺惠及臺胞臺企的政策措施,經常走在大陸各地前列,今日《實施細則》的出臺,又是一項惠及臺胞臺企政策措施“廈門速度”的最佳體現。

 

總之,此次廈門出臺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第一站的若干措施,將會讓更多的臺胞臺企將廈門作為登陸大陸的第一站,也體現了廈門市獨有的“對臺”優勢。(作者:羅鼎鈞,台灣人,中國台灣網網友)(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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