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産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以有效防範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遵循全生命週期環境風險管理理念,統籌推進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理,實施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提升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建設水準。

 

《方案》明確,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産(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方案》部署了六個方面的行動舉措。一是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原則,全面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二是開展調查監測,評估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狀況,動態發佈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三是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強産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嚴格源頭管控,防範新污染物産生。四是加強清潔生産和綠色製造,規範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強化農藥使用管理,強化過程式控制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五是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強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六是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

 

《方案》指出,堅持黨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的組織領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分工協作,2025年對本行動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強化監管執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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