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就業創業臺胞第二批住房將配租選房 83戶申請家庭符合條件

記者9日從福州市臺港澳辦獲悉,第二批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將於本月17日進行配租選房。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第二批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申請家庭83戶。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和《關於<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實施細則》,符合相關條件的在榕就業創業臺胞可申請保障性住房,同時依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相關規定,還可享租金標準、市場銷售價七折待遇。

 

去年11月,福州市啟動首批在榕就業創業臺胞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首批共有45戶72名在榕就業創業臺胞選到了心儀的住房並完成交房。

 

今年4月,福州市啟動第二批在榕就業創業臺胞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吸引了更多在榕臺胞提交資料申請。據悉,第二批房源為保利香檳國際三期小區1號樓臺胞住房共計119套,其中45平方米戶型73套,55平方米戶型31套,65平方米戶型5套。合同起租時間為2022年7月1日,有效期3年。

 

福州市臺港澳辦將會同市國有房産中心委託閩江公證處抽取配租選房順序號,邀請臺胞住房申請家庭代表等相關人員全程監督,由閩江公證處對83戶申請家庭隨機抽取順序號,即為配租選房順序號。

 

配租選房當天,申請人本人攜帶台灣居民居住證、銀行借記卡到場按照順序號依次選房。

 

據福州市臺港澳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臺胞住房申請人配租選房後現場簽訂《福州市在榕就業創業臺胞住房租賃合同》,在繳交租賃保證金、第一個月租金等費用後,即可憑藉交房通知單與物業服務企業辦理物業服務協議簽訂,並領取鑰匙驗收交房。(中新網福州6月9日電  記者 閆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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