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健全立法制度 助力改革發展

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健全立法制度 助力改革發展(民主法治新步伐)

 

3月5日,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對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將進一步健全立法體制機制,規範立法活動,為提高立法品質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撐。

 

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

 

立法法修正草案明確規定,立法應當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青海恩澤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海軍委員説,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對於新時代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從法律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具有重要意義。

 

立法法修正草案提出,立法應當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對此,湖南省衡南縣譚子山鎮蓮塘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周超代表説:“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近年來,立法工作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越來越多。此前,在鄉村振興促進法等法律起草過程中,衡南縣不少農民群眾就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提出了意見建議。”

 

立法法修正草案還規定,立法應當倡導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福建省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技術工人王紅梅代表説:“這一規定必將更好地發揮法律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推動全民道德素質和文明素養不斷提高。”雲南省滄源佤族自治縣國門小學教師李瑞芳代表説:“我所在學校的師生來自多個民族,學校十分注重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隨著立法法的修改完善,今後必將推出更多行之有效的舉措,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更強大的法治保障。”

 

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

 

立法法修正草案規定,立法應當符合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

 

“此次立法法修正草案完善依憲立法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在法律案起草、審議及備案審查中的合憲性審查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武增代表表示,合憲性審查工作是新形勢下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的重要舉措,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按照全面發揮憲法在立法工作中核心地位功能的要求,對各項法律草案和決定決議草案進行合憲性審查,區分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相應安排,確保每一部法律、每一項制度、每一條規定都符合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

 

“立法法是規範國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動的基本法律,必須嚴格遵循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代表説,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總結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的實踐經驗,明確合憲性審查的環節和要求,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有利於維護憲法權威,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不斷提高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能力和水準。

 

完善備案審查制度,也是此次修改完善立法法的一個重要內容。

 

“立法法修正草案進一步完善備案審查制度,包括完善主動審查制度、明確專項審查相關內容、建立健全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明確法律法規清理制度等。”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周佑勇代表説,這些修改完善必將進一步推動備案審查制度科學化、制度化、常態化,確保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與憲法相一致,為加快形成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的法律規範體系提供有力保障。

 

地方立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市長彭代元代表介紹,近年來,賀州市出臺城市綠化條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規,切實促進了市域經濟社會發展。“下一步,賀州市將結合地方實際,進一步開展探索,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權,同時進一步做好備案審查工作,確保地方立法準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符合憲法規定、原則和精神,不抵觸上位法,更加自覺地維護好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彭代元代表説。

 

以高品質立法促進高品質發展

 

立法法修正草案規定,立法應當適應改革需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統一,引導、推動、規範、保障相關改革,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是正確處理改革與法治關係的一個重要原則。比如説,《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發佈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關於授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決定》。通過這樣的‘授權決定’,實現了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相統一。”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代表表示,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總結實踐中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的成功經驗和有益做法,完善立法引領和推動改革創新的體制機制,有利於更好實現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統一、相銜接,為改革發展提供法治支撐和法治保障,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過去幾年,我們參與了多部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工作,對‘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有切身的感受。”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韓永生代表説,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完善了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相統一的制度機制,必將為深化改革注入強勁動力,為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發展要高品質,立法也要高品質。根據立法法修正草案,省區市“根據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可以協同制定地方性法規”。重慶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曹清堯代表説:“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中,生態環境、營商環境、民生保障都需要公平、統一、科學的法治環境。探索川渝兩地的區域協同立法將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恒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浩然委員説:“京津冀三地建立區域協同立法工作機制,必將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走深走實。”

 

“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對立法品質和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錢雨晴委員説,“這次修改完善立法法,進一步完善立法體制機制,規範立法活動,必將推動立法工作高品質發展,以務實管用的立法助力提升治理效能,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注入更多法治正能量。”(記者 金 歆 邵玉姿 劉軍國 黃福特)

 

(本報記者武少民、賀林平、葉傳增、亓玉昆、孫超、施鈺、張雲河、李茂穎、張璁、馬原、劉新吾、倪弋、遊儀、齊志明參與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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